交警中隊長查獲市政府法制辦主任酒駕,接受宴請後安排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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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紀委監委網站2月7日消息,襄陽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
2023年以來,襄陽市紀委監委紮實開展違規吃喝問題專項整治,以黨員幹部酒駕醉駕為重點,嚴肅查處其背後違規吃喝等“四風”問題,堅決防止“四風”問題死灰復燃,鞏固專項整治成果,築牢中央八項規定堤壩。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老河口市酇陽新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付俊強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
2023年1月6日,付俊強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7mg/100ml。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刑罰。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發現,付俊強當晚接受下屬漢濱社區黨委書記李某等人宴請並飲酒後,又與朋友聚餐並醉酒駕駛機動車。2023年12月,付俊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他參與吃請的公職人員分別受到相應處理處分。
二、保康縣科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陳吉明酒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
2021年7月14日,陳吉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血液中乙醇含量為40mg/100ml,公安機關依法暫扣其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款2000元。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發現,陳吉明當晚在公務接待中提供並飲用白酒,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2023年3月,陳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參與公務接待的其他人員分別受到相應處理處分。
三、襄城區龐公街道原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員,二級主任科員李思全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
2022年11月4日,李思全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1.55mg/100ml。襄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發現,李思全當晚邀約多名公職人員,接受轄區內管理服務對象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經理張某宴請,並醉酒駕駛機動車。2023年3月,李思全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由二級主任科員降為四級主任科員;其他參與吃請的公職人員分別受到相應處理處分。
四、襄州區黑清河水庫服務中心原副主任魏華良醉駕及其背後“四風”問題。
2023年5月3日,魏華良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1.65mg/100ml。襄州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刑罰。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發現,魏華良當晚接受管理服務對象黑清河水庫承包人呂某某吃請,並醉酒駕駛機動車。2023年10月,魏華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五、棗陽市公安局環城派出所原四級警長李偉辦理酒駕醉駕案件中徇私枉法問題。
2023年3月,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發現,**時任棗陽市交警大隊二中隊隊長李偉等人在開展酒駕醉駕執法檢查時,查獲時任棗陽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樊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樊斌為逃避責任追究,私下宴請李偉以求減輕處罰。事後李偉安排樊斌重新抽血,調換血樣後送檢,致使樊斌未受到相應責任追究。**此外,李偉還存在辦理其他案件中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採取調換血樣等方式為涉嫌醉駕人員減輕處罰,未按規定處理涉嫌醉駕人員等問題。2023年11月,李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2023年12月,樊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要突出常態長效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違規吃喝開展專項整治,嚴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闆”、“吃下級”等問題。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對黨員幹部酒駕醉駕、違規吃喝、收受禮品禮金等“四風”問題精準施治,督促黨員幹部築牢思想防線,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法律意識。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執法力度,既嚴查嚴處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又深挖細查其背後違規接受宴請、公款吃喝等“四風”問題,斬斷風腐勾連的鏈條,讓作風建設“金色名片”越擦越亮。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切實以案為鑑、汲取教訓,把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切實維護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