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報業傳媒(集團)原總經理張光旭被“雙開”:缺乏基本政治鑑別力,私自攜帶政治有害讀物入境並私藏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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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7日通報,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光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光旭缺乏基本的政治鑑別力,私自攜帶政治有害讀物入境並私藏閲讀;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錢款、違規領取津補貼及各項費用、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及旅遊安排;欺瞞組織,故意瞞報家庭房產;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張光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光旭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2年12月7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光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雲南省紀委監委2023年12月30日公開通報3起違規吃喝和收送禮品禮金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張光旭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吃喝等問題。
通報指出,2012年12月至2022年10月,張光旭在擔任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期間,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20.15萬元和高檔白酒、茶葉、名貴中藥材、玉石掛件等禮品;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在食堂、高檔酒店安排的宴請;與朋友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前往省內多地旅遊,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承擔;違規領取津補貼共計17萬元。張光旭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張光旭簡歷
張光旭,男,1965年2月生,漢族,雲南宣威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6年7月分配到雲南日報社,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在雲南省委講師團麗江分團任教;
1987年7月至1988年1月在雲南日報文藝部工作,任編輯;
1988年1月至1993年10月在雲南日報駐曲靖記者站工作,歷任記者、副站長(正科級);
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在雲南日報記者部工作,任編輯;
1994年12月至1997年8月在雲南日報記者部工作,任副主任兼昆明記者站站長(副處級);
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在雲南日報“大眾消費”特刊工作,任主編(正處級);
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在滇池晨報工作,任副總編輯(正處級);
1999年6月至2002年12月在雲南日報外宣部工作,任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在雲南日報機動採訪部及雲南日報時政部工作,任主任;
2004年7月至2012年7月任雲南日報報業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16年3月至今任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簡歷自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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