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2023年度個税彙算正式開始,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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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2023年度個税彙算正式開始了。一些納税人可以申請退税,也有一些人需要補税。
2023年度個税彙算開始
2023年度個税彙算辦理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税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值得注意的是,納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間辦理年度彙算,可在2月21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税APP進行預約。
個税APP顯示,截至2月29日,3月1日-3月3日已經約滿了。
如果你不着急的話,無需搶在前幾天扎堆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税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個税APP截圖。
哪些人需辦理彙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税人平時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依據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預繳税額高於應納税額,需要申請退税的納税人。依法申請退税是納税人的權利。只要納税人預繳税額大於納税年度應納税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彙算退税。
第二類是預繳税額小於應納税額,應當補税且補税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税人。
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税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彙算。
應退或應補税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税額

人民幣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享受哪些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生的税前扣除,納税人可在彙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 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二)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三) 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納税人與其配偶共同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與兄弟姐妹共同填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需要與其他填報人溝通填報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需要注意什麼?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税的政策延至2027年底。
因此,中新財經提示,在辦理個税彙算時,年終獎需要在單獨計税或者全部併入綜合所得計税之間做出選擇。
不同的計税方式會影響納税金額,可以通過個税APP分別計算一下,選擇更划算的計税方式。
另外,補税必須要補。彙算需補税的納税人,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税或未足額補税的,一經發現,税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税人送達有關税務文書,對已簽訂《税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通過個税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税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税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税《納税記錄》中予以標註。
所以,廣大納税人要依法辦理個税彙算,避免影響自己的納税信用。
(中新財經記者 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