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建設致5死7傷,5人被建議追究刑責
guancha
2023年8月23日8時28分許,位於浙江省餘姚市泗門鎮長振路7號的寧波雨菲化妝品包裝用品有限公司擴建廠房項目發生一起較大坍塌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728.8萬元。

經調查認定,餘姚寧波雨菲化妝品包裝用品有限公司擴建廠房項目“8·23”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建設單位違法違規建設,在未經規範勘察、設計的前提下,委託無資質個人施工班組違反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作業而引發坍塌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相關單位概況
寧波雨菲化妝品包裝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雨菲公司),事故項目建設單位。
鋼結構施工班組,承包事故項目的鋼結構施工,共8人,負責人吳建豐,無施工資質,未與雨菲公司簽訂承包合同。
混凝土施工班組,承包事故項目的混凝土施工,共10人,負責人汪國強,無施工資質,未與雨菲公司簽訂承包合同。
事故發生經過
2023年8月23日5時44分許,混凝土施工班組工人張進安第一個到達施工現場,隨後混凝土施工班組負責人汪國強及其他8名工人(李崔、姚榮輝、陶廣新、龍華、王輪華、崔玉祥、崔介龍、餘新認)陸續到達施工現場。
5時55分許,榮碩建材的4名工人(張光貴、王小平、吳躍輝、劉青)駕駛地泵車到達雨菲公司施工現場,隨即對混凝土運輸管道進行連接。混凝土施工班組在汪國強的指揮下,進行混凝土澆築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6時18分許,鋼結構施工班組(王偉等6人)到達雨菲公司施工現場,未開展施工。
6時29分許,鋼結構施工班組負責人吳建豐到達施工現場,吳建豐、汪國強、王偉三人就現場施工情況進行短暫交流,考慮到混凝土施工和鋼結構施工不方便同步進行,確定鋼結構施工班組不開展施工。
6時32分許,鋼結構施工班組(王偉等6人)離開雨菲公司。
6時36分許,榮碩建材的第一輛混凝土攪拌車到達雨菲公司施工現場,9名混凝土施工班組工人和4名榮碩建材工人在汪國強的指揮下,對6#廠房三樓樓面進行混凝土澆築施工,採用地泵車將混凝土輸送至澆築部位,從三樓東側往西側澆築,計劃澆築厚度10公分,其中混凝土施工班組工人餘新認在6#廠房西側空地對混凝土攪拌車進行混凝土卸料,其餘12名工人在三樓樓面進行混凝土澆築施工。
7時37分許,雨菲公司實際負責人戚勵明到達施工現場,戚勵明、吳建豐、汪國強三人在6#廠房西側空地就現場施工情況進行交流探討,並共同指揮現場施工。
7時56分許,榮碩建材工人劉青從三樓下至一樓,到門衞室附近休息。
8時20分前後,因混凝土振動棒故障導致澆築施工暫停。
8時22分許,汪國強在得知振動棒故障後,離開雨菲公司前往建材店購買新振動棒,混凝土施工班組工人王輪華將故障的振動棒從三樓拿至一樓樓面進行維修,1名混凝土施工班組工人在三樓北側中部給已澆築好的混凝土覆蓋塑料薄膜,另外6名工人和榮碩建材的3名工人集中在泵管附近休息。
8時23分許,戚勵明前往三樓樓面檢查施工情況。
8時28分許,6#廠房發生由東向西整體坍塌,歷時7秒。事故發生時,施工現場共有12人,11人在三樓樓面,1人在一樓樓面。

鋼柱失穩破壞

鋼樑頂未設置栓釘
事故直接原因
經認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為:6#廠房違法違規建設,未經規範勘察、設計,鋼柱與鋼樑均鉸接連接且未設柱間支撐,側移剛度差,結構體系中鋼柱弱軸方向穩定性、穩定應力均嚴重超限,鋼柱柱腳錨栓錨固長度嚴重不足;鋼結構焊接施工質量較差;鋼柱沿弱軸方向失穩,在重力荷載持續作用下,變形不斷增加,最終造成6#廠房由東向西整體坍塌。
對有關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情況和建議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究責任的人員
戚勵明,雨菲公司實際負責人。因事故中死亡,建議免於追究刑事責任。
(二)司法機關已採取強制措施並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1. 謝益萍,雨菲公司法定代表人,戚勵明妻子。2023年9月6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餘姚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2. 吳建豐,鋼結構施工班組負責人。2023年9月6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餘姚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3. 汪國強,混凝土施工班組負責人。2023年9月6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餘姚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4. 王濤偉,鋼結構施工班組現場負責人之一,未持有效電焊證進行電焊作業人員。2023年9月6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餘姚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5. 王偉,鋼結構施工班組現場負責人之一。2023年9月6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餘姚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三)對有關公職人員的處理建議
對於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等公職人員在履職方面存在的問題,事故調查組按照《關於在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甬紀辦〔2021〕21號)相關要求,移交市紀委市監委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依規依紀依法組織開展審查調查,對有關人員的黨政紀處分,由市紀委市監委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四)對事故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1. 雨菲公司,違規建設廠房,違法發包工程,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餘姚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2. 丁慶波,未持有效電焊證進行電焊作業人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餘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五)其他處理
1. 責成餘姚市向寧波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2. 責成泗門鎮向餘姚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3. 責成餘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餘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餘姚市綜合執法局向餘姚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六)需要另外調查處理的有關問題
事故調查中發現餘姚北斗測繪有限公司存在僱傭無資質人員進行測繪等問題,按照屬地處理原則,將上述問題線索移交餘姚市有關部門調查後依法從嚴處理,並將調查處理情況上報事故調查組。
建築施工關係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來不得半點馬虎。因違法違規施工作業引發的坍塌事故,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相關案例
01
2020年3月7日,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的欣佳酒店所在建築物發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50人不同程度受傷,直接經濟損失5794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新星機電工貿有限公司、欣佳酒店實際控制人楊某某違反國家有關城鄉規劃、建設、安全生產規定,為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在無合法建設手續的情況下,僱傭無資質人員,違法違規建設、改建鋼結構大樓,弄虛作假騙取行政許可,安全責任長期不落實,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02
2019年7月8日,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圳市體育中心內的深圳市體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工地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
事故直接原因為事發前體育館鋼格構柱遭受破壞,網架結構體系處於高危狀態;相關單位違背施工方案,在未經安全評估論證,也未採取安全措施情況下,盲目安排工人進入網架區域進行人工氧割、加掛鋼絲繩作業,導致坍塌事故發生。

03
2019年5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發生一起鋼結構樓頂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87人受傷。
經調查,事故直接原因為企業違規將事故建築屋面的鋼結構屋頂工程發包給不具備鋼結構設計、施工資質的個人,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即組織施工,造成屋面正常使用狀態的實際作用力嚴重超出屋面鋼結構體系極限承載力,鋼結構屋頂隨時可能出現因穩定性和抗彎強度不足而垮塌。事發當晚颳風下雨,風荷載和積水荷載誘發了鋼結構屋頂主次梁失穩破壞,最終造成鋼結構屋頂坍塌。

安全提示
建築物坍塌具有突發性強、人員逃生難、易引發次生災害、救援難度大等特點。建築坍塌有哪些徵兆?若遇建築坍塌如何避難?若被掩埋該如何自救?一起了解↓
建築坍塌有哪些預兆?
預兆1: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縫突然加大。
預兆2:承重柱、梁、板或牆體出現嚴重裂縫,並持續發展。
預兆3:承重柱、梁、板或牆體產生過大的變形,木構件或連接部位嚴重腐朽或已被蛀蝕。
預兆4:牆體或天花板表層突然大面積剝落、脱落。
預兆5:房屋突然發出異常的聲音,如“噼啪”聲、“喳喳”聲、爆裂聲等。

突遇建築坍塌,以下方法能救命
如何展開自救
首先要樹立生存信心,保持冷靜,儘可能向有光線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移動。
如果被埋壓在廢墟下,應設法將手腳掙脱出來:設法避開身體上方不結實的倒塌物、懸掛物或其他危險物。搬開身邊可搬動的碎磚瓦等雜物,擴大活動空間。
(注意:搬不動時千萬不要勉強,防止周圍雜物進一步倒塌。)
設法用磚石、木棍等進行支撐,以防坍塌時再次被埋壓。
趴下使身體重心降到最低,臉朝下,不要壓住口鼻以利呼吸;蹲下或坐下時儘量蜷曲身體;抓住身邊牢固的物體,以防摔倒或因身體移位,暴露在堅實物體外而受傷。
低頭,用手護住頭部和後頸,可用身邊的物品,如枕頭、被褥等頂在頭上以保護頭頸部;低頭、閉眼,以防異物傷害眼睛;可能時可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以防灰土、毒氣。
應設法尋找食物和水保持頭腦清醒、保持體力。懷疑有骨折,尤其是脊柱骨折時,不要行走,以免加重損傷。
耐心等待救援。必要時可選擇用石磚敲擊物體或者聽到外面有人時再呼救
近水不近火,靠外不靠內。不要隨便使用明火,因為空氣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氣體充溢;要避開人流,不要擁擠。
如何展開互救
在展開互救前要通過偵聽、呼叫、詢問等方式判斷被埋壓人員的位置
在展開施救的過程中,不可以使用利器刨挖。如果傷勢過重不能自行出來的,更不能強拉硬拖,而是應幫他露出頭部,迅速清除口腔和鼻腔裏的灰土,從而避免窒息,然後再挖掘暴露其胸腹部。
對暫時無力救出的傷員,要使廢墟下面的空間保持通風,遞送食品、靜待時機再進行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