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產兩年財務造假:虛增收入超5640億,虛增利潤超92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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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晚,恒大地產發佈公告稱,該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4〕36號)(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
《事先告知書》顯示,恒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 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恒大地產虛增收入3501.5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 86.88%。
除此之外,《事先告知書》還指出恒大地產債券涉嫌欺詐發行及恒大地產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等共計三項違法違規行為。針對恒大地產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1.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17500萬元的罰款; 2.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3.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4.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900萬元的罰款;5.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的罰款;6.對甄立濤處以200萬元的罰款;7.對錢程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