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瞄中國?給TikTok法案“補缺”,美眾議院一致通過又一法案
(觀察者網訊)
當地時間3月20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一項兩黨法案,禁止第三方實體向中國、俄羅斯等“外國對手”出售美國人的“敏感數據”。據悉,這是一份與眾議院一週前通過的TikTok法案一起提出的內容“互補”的配套立法。不過,有專家認為,其後續在國會闖關“不太可能”成功。
據“政客”新聞網20日報道,這份《保護美國人數據免受外國對手侵害法案》(以下簡稱“數據隱私法案”)由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主席、共和黨人凱茜·麥克莫里斯·羅傑斯(Cathy McMorris Rodgers)和民主黨籍資深成員弗蘭克·帕洛內(Frank Pallone)共同牽頭提出,當天以414:0的投票結果獲得通過。
美國科技媒體the Verge網站稱,與TikTok法案不同,數據隱私法案未點名具體的公司,但對“數據經紀人”(即買賣個人信息的第三方實體)通過出售、出租、轉讓等形式向所謂“外國對手”提供美國公民“個人敏感數據”的能力施加了廣泛的限制,並賦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執行該立法的權力。
該法案涵蓋的“敏感數據”包括生物特徵和基因信息、社會保障號碼(SSN)、健康診斷結果或治療內容、精確的地理位置數據以及電子郵件等私人通信等,適用對象則包括中國、俄羅斯等外國政府,以及受其影響的個人和實體。帕洛內等人宣稱,這些國家可能會利用這些信息“發起複雜的影響活動或從事間諜活動”。
就在13日,眾議院以352比65通過了另一項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剝離對TikTok的控制權,否則後者將被禁止進入美國的手機應用商店和網絡託管平台。該TikTok法案的共同提案人拉賈·克里希納穆爾蒂(Raja Krishnamoorthi)20日聲稱,這兩者“相互補充”,數據隱私法案可以防止“外國對手”通過TikTok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取美國數據。

當地時間3月20日,美國眾議院就羅傑斯(左二)、帕洛內(右一)提出的數據隱私法案投票 圖片來源:“政客”新聞網
當前,上述兩項法案都需要在民主黨控制的參議院獲得通過,並由美國總統拜登簽署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政客”新聞網分析,儘管TikTok法案獲得的關注更多,但數據隱私法案的成法路徑可能更為清晰,幾位投票反對TikTok法案的進步派議員已經表態支持該法案。參議院商務委員會主席坎特韋爾曾表達了對TikTok法案違憲之嫌的擔憂,但此番對數據隱私法案表示支持。“我們喜歡這項法案。”她19日晚告訴記者。
不過,也有聲音並不看好這項法案在國會的前景。據香港《南華早報》21日報道,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學院講師、密碼和隱私安全專家布魯斯·施奈爾(Bruce Schneier)對數據隱私法案的通過表示歡迎,但同時認為這種全面的立法“不太可能”最終成法。
“在美國,我們不會通過億萬富翁不喜歡的法律。”報道稱,施奈爾提到了臉書、谷歌和收購了社交媒體平台X(原推特)的億萬富翁埃隆·馬斯克,這些公司都依賴數據收集作為其商業模式的一部分。
外媒指出,在此之前,美國立法者試圖制定全面的國家數據隱私立法以限制公司的數據收集和轉移行為的嘗試曾多次陷入僵局。在此背景下,美國總統拜登今年2月簽署行政命令,限制將“敏感個人數據”出售或轉移至中俄等6個“受關注國家”。這是美國首次採取此類措施,被美媒認為是華盛頓和北京之間“數字冷戰”的最新升級。
對於該行政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2月29日表示,美國泛化國家安全概念,誣稱中方購買美國公民敏感數據從事惡意活動,禁止數據流向包括中國在內的所謂“受關注國家”,是明顯針對特定國家的歧視性做法,中方對此堅決反對。毛寧稱,中國政府一向高度重視保護數據隱私與安全,從來沒有也不會要求企業或個人以違反當地法律的方式,為中國政府採集或提供位於外國境內的數據、信息和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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