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聯合創始人:如果TikTok被禁,美國科技巨頭也應該被調查
(觀察者網迅)美國日前加速圍剿TikTok引發熱議。據彭博社報道,蘋果聯合創始人斯蒂夫·沃茲尼亞克(Stephen Gary Wozniak)近日在接受電視採訪中被問及如何看待此事時表示,如果TikTok被禁,美國科技巨頭也應該被調查。

蘋果聯合創始人斯蒂夫·沃茲尼亞克接受採訪 視頻截圖(下同)
“TikTok能有什麼問題?信息可以被監聽、監控,你會被追蹤?等一下,難道不是美國的每一家大型科技公司都有類似的事情嗎?所以我在想,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沃茲尼亞克説,在他看來,TikTok是一家很好的娛樂內容製作商。
説到這,另一位主持人插話説,“但我認為這其中涉及到數據隱私問題,還有來自中國的通信內容,或許會影響到我們所接收到內容,最終影響公眾的想法。”
還沒等這位主持人説完,沃茲尼亞克便反問道,“你覺得中國人是不是跟我們學的這一套呢?又或者是和其他國家學的?”
這時主持人趕忙解釋説,自己並沒有什麼想法,只是陳述一下人們反對TikTok的理由。聽到這,沃茲尼亞克不禁冷笑了一聲。
“我並不贊同這一説法,反對TikTok是出於原則問題,原則是指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分清是非,但我認為此事並不涉及到原則。”沃茲尼亞克認為,如果真要講原則的話,在針對TikTok之前,還有許多其他公司也應被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這並非沃茲尼亞克首次就”TikTok法案”發表看法。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道,沃茲尼亞克此前表示,他從 TikTok 中獲得了很多樂趣。他認為,如果有隱私原則,那應該使其適用於每家公司或每個國家。而不是説,在某些情況下,取締某個軟件,在其他情況下,又是另一重處理方式,“我不喜歡這種虛偽”。
沃茲尼亞克1976年與生意夥伴喬布斯(Steve Jobs)共同創立蘋果電腦公司(Apple Computer)。同年,沃茲尼亞克親手組裝了200台一代蘋果電腦(Apple I),當時定價666.66美元/台。
本月早些時候(3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僅用一週時間就以352票對65票的壓倒性多數,迅速通過一項涉TikTok法案,該法案要求中國科技公司字節跳動在165天之內剝離旗下短視頻應用程序TikTok,否則TikTok將在各大應用商店被禁止上架及中斷託管服務。
20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一項名為《保護美國人數據免受外國對手侵害法案》(以下簡稱“數據隱私法案”)的兩黨法案,禁止第三方實體向中國、俄羅斯等“外國對手”出售美國人的“敏感數據”。
據“政客”新聞網報道,上述兩份法案“相互補充”,數據隱私法案可以防止“外國對手”通過TikTok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取美國數據。
當前,上述兩項法案都需要在民主黨控制的參議院獲得通過,並由美國總統拜登簽署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針對美方以“擔憂國家安全”為由一再對有關企業搞有罪推定、無理打壓,我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曾表示,中方一貫主張,數據安全問題不應成為個別國家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國家力量無理打壓別國企業的工具。美方迄今未能拿出證據證明TikTok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美方應停止在數據安全問題上散佈虛假信息,停止無理打壓有關企業,為各國企業在美投資經營提供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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