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耳店”被收入2000遭罰22萬,官方:撤回強制執行申請
guancha
3月31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衞生健康局發佈情況通報:針對網友關注的“宜賓市運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被處罰”一案,宜賓市翠屏區衞生健康局已向區人民法院撤回強制執行申請。同時,宜賓市翠屏區衞生健康局已對該案啓動內部複查,下一步,將根據複查情況作出妥善處理。


據中國之聲此前報道,近日,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一家耳部護理店因被當地監管部門認定為“擅自開展診療活動”,被處罰款11萬元。由於店主未按時繳納罰款,又被加罰11萬元。合計超過22萬元的“天價罰款”引發大家對於“小過重罰”的討論。
昨天(30日)晚上,宜賓市翠屏區獨家回應中國之聲稱,這張罰單有法可依。這張罰單的依據是什麼?“過罰相當”的邊界又在哪裏?
開耳部護理店收入2000元被罰22萬元
當地衞健局:屬診療活動非普通採耳
2023年3月,李女士通過加盟的方式在宜賓市翠屏區開了一家耳部護理店,主做採耳和耳部理療。“加盟時告知我主要業務是理療、疏通經絡、採耳。”
李女士提供的營業執照顯示,門店的經營範圍包含健康諮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此外還有第一類和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等。但開業不到半個月,李女士便因擅自開展診療活動而被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我將液體滴入耳朵是為給顧客體驗;使用內窺鏡是為掏耳朵;雲刀是採耳工具。”
涉事門店營業執照(受訪者供圖)
此後,宜賓市翠屏區衞生健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李女士的耳部護理店涉嫌非法行醫。
對此,宜賓市翠屏區衞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孫靜告訴中國之聲記者,執法當日,該店正在使用“小可視”內窺鏡儀器對一顧客進行檢查,檢查後製定“外用+口服+古方+穴位”治療方案,進行雲刀摩擦耳道等手法。上述行為屬於診療活動,而非大眾理解的一般性普通“採耳”行為。
涉事門店內部(受訪者供圖)
《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事實上,該店違法所得為2000元,按照規定,不足1萬元按1萬元計算,也就是説當地執法部門有15萬元的自由裁量空間。
孫靜表示,四川省自由裁量規則明確三個裁量階梯。李女士涉案行為無從輕減輕,也無從重加重的情形,屬於按一般情形裁量。按一般情形在一萬元的5倍與20倍幅度的40%到70%進行裁量,即11萬元至15.5萬元之間裁量。翠屏區衞生執法大隊對門店給予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並按裁量最低的40%處以1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李女士逾期未繳納罰款,根據法律規定應加處罰款。孫靜表示,超期共168日,加處罰款11萬元後,李女士共計需繳納罰沒款2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