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內部還有“不倒翁”?部分人員主動交代或退贓後,還在足協工作,甚至在原崗位
guancha
三月下旬,中國足球反腐系列案件迎來終審環節,曾在中國足協、中超公司擔任要職的陳戌源、於洪臣、陳永亮、董錚,在湖北多地法院迎來一審判決。陳戌源被判無期徒刑,其他人被判8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前國足主帥李鐵、前足協副主席李毓毅也進入到了庭審環節,兩人均認罪悔罪,法院將擇期宣判。
在這些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們發現其中個人貪腐的範圍之廣、金額之大、情況之惡劣,令人咂舌。而這其中,最讓人驚訝的是,與反腐案件有關的涉案俱樂部,只公開點名了廣州恒大、河北華夏幸福、天津權健、武漢卓爾、深足五傢俱樂部,這其中除了廣州足球俱樂部,其他俱樂部均已解散告別中國足壇,而相關判決書披露的行賄俱樂部至少超過20家並未公開。接下來,這份涉案俱樂部名單和相關細節中國足協是否披露、如何處理,也關係到整個中國足球新秩序的重新建立。
本着清朗中國足球生態的原則,中國足協理應除惡務盡,對涉案俱樂部有統一標準的處罰。而需要給予懲戒的不只行賄、打假球的俱樂部,還有在中國足球教育整頓過程中主動交代的、或者沒有交代被查出來的足協工作人員,這些人不加懲處,未來十年,中國足協還可能出現陳永亮這樣的慣犯。


3月26日,是國足主場迎戰新加坡的日子,也是中國足球反腐系列案件的宣判之日。在這天,前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被判處無期徒刑;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於洪臣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此外,李鐵、李毓毅案也進入到了庭審階段,將擇期宣判。
與上一次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件宣判時公佈非常具體的細節不同,這次的反腐案件涉案金額巨大,但從公開的庭審細節來看,相關人等涉及到具體職業聯賽俱樂部的,並沒有給出具體涉案俱樂部名單和詳細行賄金額數據。
相關案情通報顯示:有9家足球俱樂部向陳戌源行賄;於洪臣收受的13家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中,10家足球俱樂部的請託事項涉及裁判判罰、裁判安排;而董錚收受23傢俱樂部的賄賂;陳永亮收受20多個俱樂部、地方足協及個人給予的人民幣總額高達1934.444萬元;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足球俱樂部聯賽保級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1200萬餘元。
與中國足協官員和前官員收受職業足球俱樂部行賄不同,李鐵案中則提到:為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李鐵負責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3905萬餘元。

公開的信息顯示,已經審判的中國足協前官員以及李鐵案,關聯到的職業俱樂部至少超過了20家,從年初的中國足球反腐宣傳片到現在進入到庭審階段,始終沒有出現新的“圍獵者”的名字,這種案情公佈的方式,顯然沒有達到公眾的預期。要知道,上一次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中,涉案的12傢俱樂部全部被曝光,並且,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是對涉案的12傢俱樂部進行了公開處罰的。
12傢俱樂部,有8家涉案不正當交易,其中天津泰達因在2003年11月甲A聯賽對上海國際的比賽中買球,被罰款100萬元、扣6分;上海申花因在2003年11月甲A聯賽對陝西國力的比賽中操縱比賽而奪冠,被罰款100萬元、扣6分;吉林延邊因在2006年6月中甲第11輪對廣藥的比賽中故意輸球,被罰款50萬元、扣3分;上述三傢俱樂部均被要求退回比賽獎項,上海申花末代甲A的冠軍頭銜被剝奪。4傢俱樂部涉案賄賂,山東魯能因此被罰款100萬元,長春亞泰、江蘇舜天和河南建業均被罰款50萬元。
為了給予職業聯賽投資人以足夠的警示,此次的涉案俱樂部,無論是涉及行賄的,還是涉及打假球的,也都應該公佈,無論相關庭審出於什麼原因沒有公佈具體名單和涉案金額和細節,中國足協都該從官方渠道獲取名單,並做出統一標準的公開處罰,只有這樣,才能給職業聯賽一個公平。畢竟行賄的俱樂部都是非法獲取了成績的,不加以懲戒,改變不了一些俱樂部通過行賄來改天換命的行業潛規則,一旦俱樂部將這種方式持續下去,未來不排除也會有更多的足協官員倒在俱樂部的“圍獵”之下。


為了還中國足壇一片淨土,中國足協這次痛定思痛,想要杜絕“燈下黑”的情況出現。在這次系列案件一審宣判之後,足協公佈了兩則重要決定。
一是向社會公開招聘足球社會監督員,職責包括聽取中國足協關於重點工作情況的通報,對相關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參加足球職業聯賽、青少年比賽、裁判員選派等活動的監督工作;開展足球工作調研,收集社會各界對足球發展的意見,向中國足球協會提出政策性建議;對足球行業從業人員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履職盡責等情況進行監督等。二是鼓勵廣大球迷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假賭黑”專項治理,對舉報者最高獎勵人民幣2萬元。
但這兩個舉措僅僅是以外部監督為落腳點,其實真正能夠掌握證據以及瞭解全部事實的,主要還是來源於行業內部的從業人士。足協想要肅清大環境的根本,必須要從內部清除癰疽。陳永亮的案例,就是內部人事任命引發的長達十餘年的連鎖反應。
陳永亮,曾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辦工作人員、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要職。2002年左右進入中國足協工作,李鐵成為國足主帥,以及與其簽訂四年高薪工作合同,陳永亮全程參與其中。他在業內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外號,叫做“足協的傳奇不倒翁”。

為什麼他會被認為是“不倒翁”,還要從上一次足壇反腐案説起。早在2012年,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認定,時任足協官員李冬生:受賄79萬餘元,與他人共同貪污11.7萬餘元,其中“與他人共同貪污”的部分,就與陳永亮有關。從2005年至2009年,陳永亮與李冬生合謀以虛開發票套取公款、以收取培訓費消除賬目等手段斂財,最終李冬生被判處九年有期徒刑,而陳永亮卻逃脱了制裁。
相比其他涉案官員在風波之後退圈不同,通過行賄於洪臣,陳永亮仕途越發高走。為感謝於洪臣給時任中超公司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杜兆才、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陳戌源打招呼,在提拔任職上給予其關照,陳永亮先後四次給予於洪臣人民幣共計90萬元。此後陳永亮扶搖直上,先後在技術部、職業聯賽理事會擔任要職,2015年開始,還先後成了中超公司副總、總經理、足協聯賽部部長、中超公司董事;2019年夏天至今他的頭銜還多了國奧工作組副組長兼領隊,國管部部長兼足協常務副秘書長。在任命他的過程中,杜兆才、陳戌源可謂“用人不疑”,也不顧公眾對於陳永亮的質疑,就連人事任免文件都未在中國足協內部公示。如果不是這次被查處,他還很有可能成為新一屆足協秘書長。
正因為他逃脱了此前的制裁,在中國足球兩次反腐治理的十多年之間風生水起,所以這一次他的落馬顯得極為諷刺。7年間,受賄51次,涉及20多傢俱樂部以及多個地方足協,金額高達1934.4444萬元。陳永亮的案例,不僅僅是對中國法治的公然挑戰,也是中國足協內部人事管理需要做的一次深刻反省。
據瞭解,在公安、紀檢監察部門在中國足協調查取證過程中,在中國足球教育整頓過程中,還有部分足協人員存在相關問題,他們或者主動交代,或者後續被查出問題後退贓,目前他們還繼續留在足協工作,甚至在原崗位。有了陳永亮的先例,這顯然是一個很大的隱患,類似他這樣“不倒翁”不能再出現。在中國足協試圖從外部監督內部之際,不如自己先從內部着手,完成自我監督,將隱患隔絕。
(記者魯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