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控制權疑團:前董事長資本挪騰的“冰山一角”?
陈济深

曾陷入“雙頭董事會”、“違規擔保”“假茅台事件”等糾紛爭議的上市公司,新潮能源近期再起波瀾。
2023年三季度新進股東、持股9879.50萬股的深圳市宏語商務諮詢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宏語”)於3月27日向證監會實名舉報新潮能源董事會。
深圳宏語認為,新潮能源通過一系列工商變更,將公司境外核心資產控制權轉移至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以下簡稱“Seewave 公司”),而Seewave公司則由自然人劉珂控制。上述交易並未經由股東大會等上市公司流程批准,涉嫌違規交易,且原本由上市公司完全控制的境外資產變為劉珂個人控制,涉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深圳宏語提及的劉珂是新潮能源原董事長,也是現任董事長劉斌之弟,在其卸任公司董事長後,目前並不擔任新潮能源任何職務。
4月17日晚,新潮能源發佈公告回應了相關指控,其表示涉嫌轉移上市公司鉅額資產相關指控不實,進行股權變更主要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劉珂等境外公司高管不具有自主決策資產處置、分紅等重大事項的權限,目前公司依然100%控制相關資產,且信息披露流程符合交易所規定,該筆交易可無需進入披露和股東大會流程。相關變更情況將在即將發佈的公司年報中詳細披露。
由於涉及海外資產控制權,鑑於目前海外工商信息較不透明,這份聲明並沒有徹底打消相關方和市場對其涉嫌轉移資產的顧慮,而負責新潮能源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表態則讓事件進一步引發關注。
4月18日晚,新潮能源再度發佈公告,稱收到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進展情況説明》,在説明中,審計師表示對公司本次股權轉移的內部控制尚未形成結論性意見,擬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包括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新潮能源擬於4月27日公佈年報,倘若最終會計師最終無法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不僅將進一步加深公眾對於公司一系列股權變更的質疑,根據交易所規則,新潮能源上市公司將被ST處理,本次股權轉讓風波或將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338億境外資產控制權歸誰?
本次深圳宏語舉報主要涉及上市公司境外核心油田資產控制和歸屬權的問題。
新潮能源曾是原先是一家主營房地產開發和電子元器件製造業的上市公司,自從2013年開始,公司開啓業務轉型,陸續收購了美國得克薩斯州Crosby縣的常規油田,以及Howard和Borden縣的頁岩油氣資產;2021年,新潮能源進一步完成對美國得克薩斯州Howard縣Grenadier頁岩資產油氣的收購。
據新潮能源2023年度半年報,新潮能源境外資產價值人民幣338.47億元,佔新潮能源總資產的比例為99.91%。據披露,新潮能源境外資產當中絕大部分是油氣資產。

新潮能源境外資產佔比極高(來源:公司財報)
作為一家境內上市公司,新潮能源曾在2017年披露過公司的境外資產控制架構。

新潮能源境外資產架構圖(來源:公司公告)
信息顯示,新潮能源在美國設立了全資子公司新潮美國控股公司(Xinchao U.S. Holdings Company)和Surge Energy美國控股公司(Surge Energy U.S. Holdings Company)(以下簡稱“Surge Energy”),作為 Hoople 油田資產、Howard和Borden油田資產的海外整合平台。
在此次架構調整完成後,境外部分,新潮美國控股公司直接持有Surge Energy 100%的股權,Surge Energy直接持有Moss Creek Resources Holdings, Inc.和 Surge Operating, LLC的100%股權。
而控制上述境外資產的核心任務由兩家境內公司實現。這兩家公司分別為寧波鼎亮匯通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後更名為寧波鼎亮企業管理合夥企業(以下簡稱“寧波鼎亮”))和浙江犇寶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犇寶”),持股比例分別為79%和21%。
公開資料顯示,寧波鼎亮原名寧波鼎亮匯通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該合夥持有的美國公司控制一塊得克薩斯州油田。2017年,新潮能源通過實施非公開發行方式向該主體所有投資者發行上市公司股票,從而完成該石油資產的全額收購。
2023年,該公司變更名稱為現用名寧波鼎亮。2023年半年報顯示,新潮能源留存對寧波鼎亮賬面81.65億的長期股權投資,其約佔上市公司淨資產比例的40%以上。
深圳宏語負責人吳瑞對觀察者網表示,其在今年發現新潮能源已經對這個股權架構進行了一定的變更,而新潮能源並未就相關信息進行披露。
根據吳瑞提供的材料顯示,寧波鼎亮執行事務合夥人在兩個月內經歷多次變更。
2023年5月5日,距離新潮能源新董事會換屆不到3個月的時間內,寧波鼎亮由內資企業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也由新潮能源全資子公司——煙台揚帆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揚帆投資”)變更為“董事會/受託人或股東的名稱為劉珂”的Surge Energy Capital Holdings Company(下稱“Surge Energy Capital”),而這家公司此前在新潮能源的架構中從未出現。
據《寧波鼎亮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全體合夥人變更決定書》顯示,揚帆投資將在合夥企業0.01%的財產份額(認繳出資額100萬元)轉讓給Surge Energy Capital。而根據《關於在寧波鼎亮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財產份額轉讓協議書》,Surge Energy Capital獲得0.01%的財產份額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100萬元。換言之,揚帆投資以100萬元向Surge Energy Capital轉讓了寧波鼎亮0.01%的財產份額。
然而,當Surge Energy Capital接手財產份額後不久,便對合夥協議相關章節進行了修改。
2023年5月18日,寧波鼎亮對原合夥協議進行了大量的修訂,將寧波鼎亮的全部決策權、管理權、分紅權及資產處置權等全權授予給Surge Energy Capital。根據修訂後的合夥協議,“執行事務合夥人擁有對所有合夥企業事務作出獨立決策並予以執行的權利、並全權對外代表合夥企業,無需取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無需經過合夥人會議審議。”

寧波鼎亮合夥協議工商檔案(深圳宏語提供)
僅一個月後,Surge Energy Capital又將其所持有的寧波鼎亮普通合夥人份額全部轉讓給了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公司(下稱“Seewave”),Seewave公司在獲得財產份額的同時,亦繼承了2023年5月18日修訂後的合夥協議中普通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的身份和權限,即寧波鼎亮的全部決策權、管理權、分紅權及資產處置權等權限從Surge Energy Capital轉移至Seewave身上。值得注意的是,Seewave的唯一董事、總裁兼CEO均為劉珂。
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李鸝陽告訴觀察者網:“美國的公司法和中國的公司法有一定的差異,美國公司法認可董事會中心主義,因此從美國公司法角度上,劉珂作為Seewave唯一董事、首席執行官兼總裁可以對Seewave的經營決策施加控制或至少是重大影響,而同時,劉珂又被Seewave委派為寧波鼎亮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同時也具備了寧波鼎亮合夥協議項下決策權、管理權、分紅權及資產處置權等合夥事務的具體執行權。”
吳瑞認為,由劉珂實質控制寧波鼎亮使得上市公司存在一定風險,新潮能源一旦失去了對境外資產的控制權,就會存在成為空殼公司的風險。
觀察者網曾試圖聯繫新潮能源董秘辦,但截止發稿未獲回應。
新潮能源否認指控,變更為保障公司資產
對於深圳宏語的指控,上市公司新潮能源對此全盤否認,並給出了自己的解釋。
4月18日,新潮能源發佈關於《關於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訴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就相關指控給出了自己的解釋。
針對進行股權變更的動機,新潮能源認為本次變更的核心目的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根據公司前期公告顯示,新潮能源曾陷入多個債務糾紛中,其中涉及最大一筆則是新潮能源對廣州農商行的違規擔保一事。
2017年6月27日,廣州農商銀行、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華翔投資”)分別與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國通信託”)簽訂《國通信託·華翔北京貸款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約定國通信託受託管理廣州農商行25億元信託資金,用於向華翔投資發放不超過25億元信託貸款,貸款專項用於華翔投資補充流動資金,期限為48個月。
同一天,新潮能源與廣州農商行簽訂《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廣州農商行在任一信託合同約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額收到信託合同約定的投資本金或收益時,新潮能源應向廣州農商行承擔差額補足義務。
接下來的2017年6月28日、8月3日,廣州農商行通過國通信託分兩筆向華翔公司累計提供貸款25億元,並由新潮能源等主體提供擔保。
在該筆信託於2020年出現違約後,新潮能源堅稱自身也是受害者,該筆擔保項目是公司時任董事長黃萬珍越權擅自簽署了《差額擔保協議》,但是根據公司在今年4月2日發佈的公告顯示,目前公司及其他17名被執行人需要支付廣州農商行合計42.65億元。

新潮能源公告表示公司存在資產流失風險(來源:公司公告)
而公告同步顯示,目前公司已有10個銀行賬户被法院凍結,同時公司價值9.51億的資產有可能出現被變賣執行的風險,因此新潮能源確有保全公司資產不被變賣的動機。
同時,針對公司將境外資產控制權轉至劉珂個人一事,公司公告也予以了否認。
公司公告顯示,Surge Energy Capital Holdings Company(SEC)、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SEH)兩家公司分別於2023年3月6日、2023年2月23日成立。
而穿透SEC、SEH股權結構發現,一方面,新潮能源通過寧波鼎亮及浙江犇寶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犇寶”),分別以79%和21%的份額比例持有美國Surge Energy US Holdings Company公司,再由Surge Energy US Holdings Company分別全資持有SEC、SEH。
另一方面, SEC、SEH再通過反向投資寧波鼎亮並擔任其GP,以交叉持股的方式,實現上市公司對涉油田資產持股平台寧波鼎亮的全部控制。
對外公示上述持股結構,新潮能源試圖闡明,上市公司對SEC、SEH擁有完全的控制,而非轉移或個人控制。
同時,針對劉珂個人能否控制公司核心資產一事,公司也予以否認並表示:“全資子公司 SEC 和 SEH 作為“空殼”控股公司,不開展任何經營活動,其董事兼CEO為劉珂先生;財務總監、公司秘書為James Welch先生。公司實際掌握海外資產的處置、管理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權。SEH 的執行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崗位不具有自主決策資產處置、分紅等重大事項的權限,該崗位任職人員應根據上級公司決策及東道國法律和子公司制度規定履行職責。公司若需實施資產處置、分紅等重大事項(無論境內境外)均應根據上市公司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履行必要的審批、決策程序並依法信息披露。”
至於深圳宏語指控的信批違規問題,新潮能源也表示本次變更符合公司內部審批流程和相關決策程序,也沒有違反交易所的相關信批規定。
質疑依舊,年報或將難產
在新潮能源回應了相關質疑後,依然未能平息相關方的質疑。
針對上市公司的回覆,吳瑞認為上市公司涉嫌信批違規。
根據上市公司公告回覆稱,Surge Energy Capital Holdings Company(SEC)、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SEH)均為其全資子公司。
然而翻看上市公司近年報表和公告,無論在哪個公告週期中,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列表均沒有出現上述兩家公司的信息。
同時,針對上市公司表示對於SEH公司擁有完全的控制權,吳瑞表示並不認同:“我們強調的是控制權的變更,對方現在在強調股權的變更,故意混淆概念。”。
根據深圳宏語提供寧波鼎亮合夥文件顯示,SEH被授予了包括資產處置權、投資權、利潤分配權、管理權等全權,且無需取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劉珂則是一人兼任了SEH公司唯一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這也代表了劉珂有權利獨自控制寧波鼎亮的重大決策。


寧波鼎亮現合夥文件給予了Seewave公司巨大權利
而在5月18日前的原版合夥協議中,對合夥資產的處理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寧波鼎亮更改前合夥協議
對此,吳瑞對此表示質疑:“劉珂作為現任董事長劉斌的弟弟,在涉及上市公司核心資產的管理權問題上,不僅沒有行使迴避權,反而親自認命了弟弟負責管理公司資產”
信息顯示,2021年11月,劉珂因涉嫌針對新潮能源職務侵佔等罪名被山東省煙台市牟平縣公安局立案調查。2023年2月28日,新潮能源改選新一屆董事會,由劉珂的哥哥劉斌當選上市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劉珂身在美國。
就在新潮能源和深圳宏語各執一詞時,新潮能源的審計師針對本次變更的內控問題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在4月19日的公告中,新潮能源的審計機構中興華會計事務所表示“審計工作過程中,我們對新潮能源新成立子公司和子公司管理架構重組過程中的內部控制執行了審計程序,包括檢查文件資料、訪談管理人員、憑證抽查等工作,並與新潮能源審計委員會進行了溝通。截至目前,我們已執行的審計程序尚無法消除對相關業務及流程無重大缺陷的疑慮,亦未形成結論性意見。”
中興華還表示:“如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消除疑慮,擬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包括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新潮能源自從2022年起聘任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公司財報審計機構,中興華為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的2022年年報,審計機構的此番表態也為新潮能源本次股權轉讓程序和內部控制的合法性進一步產生了疑問。
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9.8.1條第三款規定,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內部控制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或未按照規定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也就是俗稱的ST。

交易所規則提及年報審計風險公司將被ST(上交所官網)
值得注意的是,伴隨着近年來國際油價持續上漲,公司業績表現尚可,公司2022年實現扣非淨利潤約37億元,2023年前三季度扣非淨利潤則為18.7億元。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公司有股東15.8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