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騎自行車沒牌照被罰50元,南京交警:追究當事民警執法過錯責任
guancha
據微信公眾號“南京交警”4月24日消息,近日,南京一網民反映騎自行車上路因無牌被罰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查,4月9日17時46分,該局民警在中山路長江路路口執勤時,發現當事人王某逆向騎行自行車,對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處罰,並對其無牌上路行為予以罰款50元處罰。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自行車不再屬於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路無需上牌。據此,已撤銷針對其騎行無牌自行車上路行為的處罰決定,並對當事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對此次執法暴露出的問題,將以案為戒、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法制培訓和執法監管,不斷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感謝廣大網友和媒體的監督和關注。

縱覽新聞此前報道顯示,23日,網友發帖吐槽稱,4月9日,在南京市區內騎自行車因沒有牌照被罰50元,並曬出了當時騎的自行車及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開出的罰單。
發帖網友王先生稱,4月9日下午下班後,他騎自行車回家,行駛到南京中山路與華僑路交叉口處,因逆行被執勤交警攔停,交警告知他非機動車逆行過路口時要下車推行,鑑於他是首次違法,只是進行了警告處罰,隨後又查看他自行車的牌照。
“交警説我的自行車沒有牌照,要罰款。”王先生説,他聽後一臉懵,不禁提出疑問:“自行車也要上牌?”執勤交警則回覆他説:“什麼車上路不上牌照?連共享單車都打了鋼印。”王先生説,他雖然很納悶,但想交警能正常開出罰單,可能確實有規定,於是當場掃碼支付了50元罰款。
王先生收到的“罰單”。圖自縱覽新聞
王先生説,事發後第二天,他撥打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問題,車管所的工作人員明確回覆説,根據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自行車不需要再上牌了。後來有交警隊的工作人員要走了他的身份證號,表示幫其核查一下,之後就沒有了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