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簽署涉TikTok法案,TikTok回應:違憲,將在法律層面提出挑戰
熊超然
【文/觀察者網 熊超然】一如外界預料,在將涉及TikTok的“不賣就禁”法案重新包裝,並捆綁在另一項對外援助一攬子計劃之後,美國國會參眾兩院迅速表決通過法案,將“皮球”遞到了白宮。
當地時間4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正式簽署了價值950億美元的對外援助法案,該法案還涉及強制字節跳動剝離旗下應用TikTok美國業務。在相關條款中,字節跳動被限期270天(約9個月)剝離其美國業務,否則將面臨美國全國禁令。此外,如果拜登確定出售事宜取得進展,他還可行使一次90天的延期權力,將時間範圍延長至一年。
此前就已明確表示“將用盡所有法律手段”的TikTok,當天再度發佈聲明回應稱,“這項違憲法律是對TikTok的禁令,將在法庭上對其提出質疑”。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也在多個平台發佈回應視頻表示,“事實和憲法站在我們這邊”,將在法律挑戰中戰勝拜登簽署的這項立法。他對眾多TikTok用户喊話,不會離開美國市場:“請放心,我們不會去任何地方。”
路透社指出,這項涉及TikTok的法案在美國引發了有關“言論自由保護”的爭辯,許多反對者認為這侵犯了“言論自由權”。《紐約時報》則認為,儘管拜登已簽署法案,但後續伴隨着可能出現的法律訴訟、中方表態以及買家和出售價格不明朗等問題,“困難時刻才剛剛開始”、“問題可能變得更為複雜”,並分析梳理了此事件未來可能出現的幾種局面。

資料配圖:抖音國際版TikTok 圖自IC Photo
4月24日,拜登簽署法案後,TikTok官方賬號(TikTok Policy)在X平台發佈聲明:“這項違憲的法律是對TikTok的禁令,我們將在法庭上對其提出質疑。我們相信事實和法律顯然站在我們這邊,我們最終會獲勝。事實上,我們已投資數十億美元,以確保美國數據的安全,使我們的平台免受外部影響和操縱。”
聲明稱:“這項禁令將摧毀700萬家企業,使1.7億美國人噤聲。在我們繼續挑戰這一違憲禁令的同時,我們將繼續投資和創新,以確保TikTok仍然是一個讓各行各業的美國人都能安全地分享他們的經歷、尋找快樂和受到鼓舞的空間。”

圖自X平台
“政客們可能另有説法,但不要懷疑,許多支持該法案的人已承認,禁止Tiktok才是最終目標。”同日,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也發佈回應視頻表示,這顯然是一個令人失望的時刻,但不一定是一個決定性的時刻。“請放心,我們不會離開”,“我們有信心,將繼續在法庭上為你們的權利而戰”,“事實和憲法站在我們這邊,我們期望着再次獲勝”,他向眾多TikTok用户喊話。

周受資回應視頻截圖
對於涉TikTok法案簽署成法後的局面,哈佛大學“重啓社交媒體研究所”訪問學者阿努帕姆·錢德(Anupam Chander)表示:“這將是一場巨大的混亂。”
啓動法律戰
《紐約時報》在梳理了此事件未來可能出現的幾種走向之後指出,TikTok很可能首先在法律層面發起挑戰。
法律專家表示,TikTok的案子可能會依賴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預計TikTok將辯稱,強制出售可能會侵犯其用户的“言論自由權”,因為新所有者可能會改變應用程序的內容政策,並重塑用户能夠在平台上自由分享的內容。
路透社也指出,雖然該法案本身沒有提到任何關於“言論”的內容,但這項措施已經讓民權倡導者、TikTok和該應用程序的用户感到震驚,他們都可以起訴阻止這項法案。
批評人士還發現,美國政府在這一方面的法律攻防上存有弱點——到目前為止,華盛頓方面似乎並不擔心其他社交媒體平台濫用用户數據,諸如臉書等公司收集、存儲和分享用户的數據,但美國政府從未將這種活動視為“國家安全威脅”,也從未制定過數據保護措施。
電子前沿基金會(EFF)的大衞·格林(David Greene)表示,如果美國真的“關切”中國和數據隱私,就應當推動適用於所有社交媒體公司的立法,而不僅僅只是針對TikTok。
據報道,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已被定為對這項TikTok法案提出任何法律挑戰的場所,如果認為該法案措施是非法的、應當被撤銷的,TikTok可以要求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初步禁止執行該法律。

今年3月,美國民眾在美國國會大廈外舉行抗議,反對涉TikTok法案 圖源:視覺中國
《紐約時報》提到,TikTok在類似運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法律戰中“戰績不錯”,早在特朗普執政時期,美國就曾對TikTok“下黑手”。
2020年,時任總統特朗普簽署行政令封禁TikTok,TikTok隨即起訴特朗普政府,並最終勝訴化解了危機。去年5月,蒙大拿州禁止TikTok在全州運營,成為全美首個全面禁止TikTok的州,TikTok和TikTok創作者立刻上訴稱禁令違憲。該法案原定於2024年1月1日生效,去年11月30日,美國法官以“侵犯用户言論自由”為由駁回了該法案。
不過,也有一項限制範圍較窄的禁令在法律戰中“倖存下來”,得克薩斯州州長曾在2022年宣佈禁止在該州政府設備和網絡中使用TikTok,但在去年12月,一名聯邦法官維持了該州的禁令,認為這是一個所謂的“合理限制”。
尋找合適買家
《紐約時報》援引分析人士的估計稱,TikTok美國業務的價值可能達到數百億美元。與此同時,其母公司字節跳動本身也是全球最有價值的初創企業之一,估值為2250億美元。
報道稱,高昂的價格將限制TikTok收購者的名單,而由於反壟斷相關問題,像Meta或谷歌這樣的科技巨頭可能會被阻止收購。
從特朗普執政時期的打壓開始,就有微軟、甲骨文、沃爾瑪等美國企業想要入局洽購TikTok,但始終未能成功。在自今年3月以來美方發動新一輪“TikTok圍獵戰”依賴,美媒又接連曝出視頻遊戲發行商動視暴雪前CEO博比·科蒂克和美國前財政部長史蒂文·姆努欽(組建財團)有意收購TikTok的消息。
儘管如此,但實際上,還是很少有人公開表示有興趣收購TikTok,這也讓TikTok的“買家池”變得非常狹小。
與母公司剝離很困難
《紐約時報》認為,就算TikTok未來接近被出售,但其與母公司字節跳動的剝離過程也是“艱難和混亂的”。
如今的這項法律禁止字節跳動和TikTok在出售交易後存在任何聯繫。然而,TikTok的員工在通信聯絡中仍使用字節跳動的軟件(飛書),該公司的員工遍佈全球,高管遍佈新加坡、都柏林、洛杉磯和聖克拉拉。
報道稱,目前尚不清楚字節跳動是否會考慮出售TikTok的整個全球業務,還是隻考慮出售其在美國的業務,該公司在美國擁有近7000名員工。
事實證明,僅剝離TikTok的美國業務,可能特別具有挑戰性,TikTok的推薦算法可以計算出用户喜歡什麼並提供內容,這是該應用程序成功的關鍵,但字節跳動擁有的算法是由中國工程師所研究的。
“圍繞算法和其他字節跳動技術出口的不確定性,也可能阻止感興趣的買家出手。”《紐約時報》分析指出。

資料圖:短視頻應用程序TikTok
中方角色“不可預測”?
當然,在討論了法律戰、出售、剝離等各種情況後,《紐約時報》才終於道出了最重要的一個因素——“中方角色不可預測”。報道認為,中國政府也可能在試圖阻止TikTok出售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報道稱,中國的出口法規似乎涵蓋了TikTok的內容推薦算法,這讓中方在字節跳動是否可以出售或許可該應用程序最有價值的功能方面具有了發言權。
美國智庫德國馬歇爾基金會(German Marshall Fund)專門研究新興科技和中國事務的高級研究員林賽·戈爾曼(Lindsay Gorman)表示,中國允許出售“絕非板上釘釘之事”。
事實上,必須注意的是,早在2020年8月28日,中國商務部、科技部就調整發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其中增加了“基於數據分析的個性化信息推送服務技術”,專家還曾點名TikTok算法。
去年3月23日,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也早已表明態度並強調,出售或者剝離TikTok涉及技術出口問題,必須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履行行政許可程序,中國政府將依法作出決定。
3月14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曾表示,美國國會相關法案,讓美國站在了公平競爭原則和國際經貿規則的對立面。如果所謂“國家安全”的理由可以用來任意打壓別國的優秀企業,那就毫無公平正義可言,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想方設法據為己有,這完全是強盜邏輯。
汪文斌指出,美方對TikTok事件的處理,將讓世界更加清楚地看到,美國所謂的規則、秩序究竟是有利於世界,還是隻服務於美國自身。
同日,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何亞東表示,我們關注到了美國國會的這一動向,美方應切實尊重市場經濟和公平競爭原則,停止無理打壓別國企業,為各國企業在美投資經營提供開放、公平、公正和非歧視的環境。相關方應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中方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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