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叫“胡啥東”?一份公告四次寫錯董秘名字,西藏珠峯遭監管警示
guancha
董秘的名字,是叫“胡晗東”、“胡哈東”,還是“胡啥東”、“胡眕東”?在同一份公告中,時任董秘卻出現了四個不同名字,4月25日,西藏珠峯一份錯字連篇的公告,引發了資本市場羣嘲。儘管上市公司公開致歉,但仍被上交所監管警示。
這樣的錯誤,出現在西藏珠峯4月19日披露的一則公告中。在這份公告中,西藏珠峯時任董秘胡晗東的姓名出現了多處表述誤差。此外,公司還將“職責”和“責任”打成了“職貴”和“貴任”。

來源:上市公司公告
直到4月25日晚間,西藏珠峯才就上述公告文字錯誤發佈致歉公告,並稱錯誤主要原因系“公司工作人員直接拷貝了PDF文件的文字而未進行仔細檢查複核,導致了文中出現多處錯別字”。
“整件事情還是屬於上市公司信批內控的問題,按道理來説,董秘是公司的信批責任人,必須在公告發布前完成審核工作。”一位上市公司證券事務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無獨有偶,上述出現多處文字差錯的公告中,所提及的“王喜兵、胡晗東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原因,也正是因為信披違規問題。
公告顯示,塔城國際原持有的西藏珠峯3.5億股份(佔西藏珠峯總股本的38.25%),於2021年7月13日被國家税務總局塔城地區税務局稽查局輪候凍結,且西藏珠峯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遲至今年1月13日才補充披露。監管認為,王喜兵作為西藏珠峯時任總裁、胡晗東作為西藏珠峯董事會秘書,雖履行了一定的職責,但未能保證信息披露及時、公平,違反了相關規定,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4月19日公告中出現多處錯別字,且與證監局發出的監管文書不符,25日晚間,上交所發佈了“對西藏珠峯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公司多份公告中出現低級文字錯誤,造成較大影響。
上交所認為胡晗東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負責人,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故對西藏珠峯胡晗東予以監管警示。
再向前回溯,早在2021年,胡晗東就因信披違規遭到上交所關注。
當年4月21日上交所在“關於西藏珠峯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中表示,公司並未按照規定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執行公開披露的現金分紅方案,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同時,公司也未就影響分紅的相關事項及時公告,對風險提示不充分。
由此,上交所對西藏珠峯及時任董事長黃建榮、董事會秘書胡晗東、財務總監張樹祥採取“予以監管關注”的監管措施。
西藏珠峯是一家以有色金屬礦山採選冶生產為主業的公司,截至4月25日報收8.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