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通過法律禁止同性戀,美英稱“令人擔憂”
陈思佳
(觀察者網訊)據半島電視台報道,當地時間4月27日,伊拉克議會通過一項禁止同性戀的法律,將同性關係列為犯罪行為。這一舉措很快遭到美國和英國的批評,但伊拉克眾議院代理議長表示,這項法律是為了保護伊拉克社會“免受道德敗壞和同性戀呼聲的影響”。
報道稱,修訂後的伊拉克“打擊賣淫和同性戀法”規定,同性戀者將面臨10到15年監禁,任何宣揚同性戀或賣淫的人可被判處7年監禁。這項法律還將“基於個人慾望和傾向改變生理性別”列為犯罪行為,跨性別者和進行性別確認手術的醫生將面臨最高3年監禁。
這項法律主要得到了伊拉克議會什葉派穆斯林政黨的支持,提出該修正案的伊拉克議員拉伊德·馬利基(Raed al-Maliki)告訴法新社,新法律是保護伊拉克社會“免受此類行為侵害的預防性措施”。
半島電視台稱,自去年以來,伊拉克主要政黨均加大了對同性戀等羣體的批評,什葉派穆斯林政黨時常在抗議活動中焚燒“LGBT(性少數羣體)活動人士”的彩虹旗幟。

2023年7月,伊拉克什葉派羣體焚燒“LGBT活動人士”彩虹旗幟 圖源:法新社
俄媒“今日俄羅斯”指出,伊拉克1969年的刑法沒有明確將同性戀列為犯罪行為。在上世紀80年代的一次法律修訂中,伊拉克將家庭成員對同性戀者進行“榮譽謀殺”合法化。1993年的憲法修正案則引入了對同性戀行為判處死刑的法規。
美國2003年入侵伊拉克之後,時任美國駐伊拉克最高行政長官保羅·布雷默(Paul Bremer)廢除了死刑,將伊拉克刑法恢復為1969年的版本。不過,美國於2012年從伊拉克撤出部分軍隊後,伊拉克警察和民兵對同性戀者的襲擊行為有所增加。
伊拉克議會通過的新法律很快遭到美國和英國的批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馬修·米勒在一份聲明中稱,美國政府對伊拉克議會的決定“深感擔憂”。他聲稱,這項修正案“威脅到了伊拉克社會中的高風險人羣,削弱了伊拉克實現經濟多元化和吸引外國投資的能力”。
美聯社稱,美國駐伊拉克大使阿林娜·羅曼諾夫斯基(Alina Romanowski)也發表聲明,譴責伊拉克的新法律。
英國外交大臣卡梅倫則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伊拉克的新法律“危險且令人擔憂”,“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自己的身份而成為攻擊目標”。
但伊拉克眾議院代理議長穆赫森·曼達拉維(Mohsen Al-Mandalawi)發表聲明説,通過這項法律是保護伊拉克社會價值結構的“必要步驟”,“保護我們的孩子免受道德敗壞和同性戀呼聲影響”。
伊拉克沙法齊通訊社(Shafaq News)稱,多名伊拉克議員28日還指責羅曼諾夫斯基幹涉伊拉克內政,61名議員已聯名要求政府驅逐美國大使。伊拉克議員法利赫·哈法吉(Faleh al-Khafaji)稱,某些國家仍試圖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伊拉克,“這是對伊拉克持續受到外國影響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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