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匈牙利關係升級!中國的“朋友圈”還有哪些外交夥伴關係?
王恺雯
【文/觀察者網 王愷雯】當地時間5月9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布達佩斯總理府同匈牙利總理歐爾班舉行會談。兩國領導人宣佈,將中匈關係提升為新時代全天候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聯合聲明指出,雙方一致同意保持高層交往,增進政治互信,深化互利合作,確保雙邊關係始終保持高水平運行,更好地造福兩國人民。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夥伴關係”成為中國外交中的高頻詞彙。目前,中國已經同110多個國家和地區組織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夥伴關係。
據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學者2023年統計,中國建立的“夥伴關係”已超過20種類型,其中“戰略伙伴關係”最為常見,中國對外關係中冠以“戰略”字樣的夥伴關係已逾80對,這些“戰略伙伴關係”的定位也存在差別。

當地時間2024年5月9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布達佩斯總理府同匈牙利總理歐爾班舉行會談 圖源:新華社
匈牙利是習近平主席五年來首次歐洲之行的第三站,也是最後一站。據外交部公佈的成果文件清單,匈牙利和中國宣佈簽署18項雙邊協議,以加強兩國經濟和文化聯繫。
據報道,匈牙利總理歐爾班在記者會上表示:“我想向習主席保證,匈牙利將繼續為中國企業在我國投資提供公平的條件。我們將創造機會,把最現代的西方技術和最現代的東方技術連接在一起,並在匈牙利建立合作。”
匈牙利是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之一。1949年10月6日,兩國建立外交關係。2017年5月,兩國建立全面戰略伙伴關係。近年來,雙邊關係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兩國領導人互訪頻繁,政治互信不斷深化。
觀察者網注意到,“新時代全天候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的表述並非首次出現。2024年1月23日至25日,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米爾濟約耶夫訪華期間,中國和烏茲別克斯坦發佈關於新時代全天候全面戰略伙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所特聘研究員項昊宇指出,中國的“夥伴關係”,除了冠以“戰略”“合作”“友好”等一級定語,還可進一步冠以“全面”“全方位”“全天候”“新型”“創新”等二級定語,從而對雙邊關係作出更加細緻精準的定位,體現針對不同對象“量身定製”的獨特性。
以“戰略伙伴關係”為例,若前面冠以“全面”二字,意味着這種夥伴關係涵蓋面更加廣泛,包括政治、經貿、安全、人文和國際地區事務等各個領域,顯示出雙方對彼此關係更高層次的認可和追求。
“全天候”則表明雙邊關係能夠經受國際風雲變幻考驗,是以高度政治互信和友好感情為基礎的一種“鐵桿”情誼,不僅意味着雙方各領域合作廣泛深入,在國際地區事務中也相互支持,共同進退。
項昊宇將中國的夥伴關係分為5個類別:
一般性夥伴關係,如牙買加、芬蘭等;
冠以“全面”或“全方位”的夥伴關係,如荷蘭、以色列、新加坡等;
一般性戰略伙伴關係,如印度、韓國、加拿大、烏克蘭等;
冠以“全面”“全球”“全方位”的戰略伙伴關係,如俄羅斯、越南、泰國、德國、英國,以及東盟、歐盟等;
冠以“全天候”“永久”的戰略伙伴關係,包括與巴基斯坦、白俄羅斯、委內瑞拉、哈薩克斯坦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對一些國家的夥伴關係的表述是“獨一無二”的,例如與俄羅斯的“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中俄早在1996年就建立了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在2011年建立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2019年提升為中俄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
“戰略協作”與“戰略合作”一字之差,內涵卻有了不小的變化。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美國研究所副所長蘇曉暉2013年曾解讀道,“戰略合作”意為共同討論世界經濟問題,在軍事和戰略方面進行合作,並在國際舞台上展開合作;“戰略協作”指除“戰略合作”的內容外,雙方還在軍事技術等方面協作互助。
中國的外交關係中,還有一些未提及“夥伴”,例如與美國的“新型大國關係”(2013年),與土耳其的“戰略合作關係”(2010年)等。
此外,中國與日本先後在1998年11月和2008年5月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和《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
項昊宇指出,作為國際關係中的一個概念,“夥伴關係”表明了雙邊關係發展的總體水平,但並非區別關係好壞的唯一標準。建立了“夥伴關係”的國家之間也存在矛盾分歧,沒有建立“夥伴關係”的國家之間也可以開展廣泛的交往合作。
有關中國與各國/組織建立的夥伴關係,觀察者網根據外交部等網站不完全梳理如下(以最新夥伴關係為準):
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
俄羅斯(2019)
全天候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巴基斯坦(2015)
新時代全天候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烏茲別克斯坦(2024)、匈牙利(2024)
新時代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吉爾吉斯斯坦(2023)
永久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哈薩克斯坦(2019)
全天候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白俄羅斯(2022)
全天候戰略伙伴關係:
委內瑞拉(2023)、埃塞俄比亞(2023)
面向發展與繁榮的世代友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尼泊爾(2019)
面向21世紀全球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英國(2015)
更加緊密的發展夥伴關係:
印度(2014)
全方位戰略伙伴關係:
德國(2014)
全方位高質量的前瞻性夥伴關係:
新加坡(2023)
創新戰略伙伴關係:
瑞士(2016)
創新全面夥伴關係:
以色列(2017)
互惠戰略伙伴關係:
愛爾蘭(2012)
全面合作伙伴關係:
坦桑尼亞(2013)、烏干達(2019)、克羅地亞(2005)、拉美和加勒比國家共同體(2014)、赤道幾內亞(2015)
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羅馬尼亞(2004)
開放務實的全面合作伙伴關係:
荷蘭(2014)
面向未來的新型合作伙伴關係:
芬蘭(2017)
面向未來的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 :
馬爾代夫(2014)
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柬埔寨(2010)、老撾(2009)、緬甸(2011)、泰國(2012)、越南(2008)、剛果(布)(2016)、剛果(金)(2023)、津巴布韋(2018)、肯尼亞(2017)、莫桑比克(2016)、納米比亞(2018)、塞拉利昂(2016)、塞內加爾(2016)、非洲聯盟(2015)
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東帝汶(2023)、阿聯酋(2018)、馬來西亞(2013)、蒙古國(2014)、沙特阿拉伯(2016)、塔吉克斯坦(2017)、土庫曼斯坦(2023)、伊朗(2016)、印度尼西亞(2013)、阿爾及利亞(2014)、埃及(2014)、南非(2010)、波蘭(2016)、希臘(2006)、丹麥(2008)、法國(2004)、葡萄牙(2005)、塞爾維亞(2016)、西班牙(2005)、意大利(2004)、墨西哥(2013)、阿根廷(2014)、巴西(2012)、秘魯(2013)、厄瓜多爾(2016)、智利(2016)、烏拉圭(2023)、澳大利亞(2014)、新西蘭(2014)、歐盟(2003)、東盟(2021)
相互尊重、共同發展的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巴布亞新幾內亞(2018)、斐濟(2018)、庫克羣島(2018)、密克羅尼西亞聯邦(2018)、紐埃(2018)、薩摩亞(2018)、湯加(2018)、瓦努阿圖(2018)
新時代相互尊重、共同發展的全面戰略伙伴關係:
所羅門羣島(2023)
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阿富汗(2012)、韓國(2008)、孟加拉國(2016)、斯里蘭卡(2013)、文萊(2018)、蘇里南(2019)
戰略伙伴關係:
阿曼(2018)、卡塔爾(2014)、科威特(2018)、伊拉克(2015)、安哥拉(2010)、摩洛哥(2016)、尼日利亞(2005)、蘇丹(2015)、保加利亞(2019)、捷克(2016)、烏克蘭(2011)、加拿大(2005)、牙買加(2019)、玻利維亞(2016)
參考資料:
【1】項昊宇 《中國的“夥伴”關係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