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再通報“爆炒羊羔肉摻雞肉”事件
guancha
近日,有網友爆料在寧夏吳忠國強手抓館食府路店就餐時,發現辣爆羊羔肉中摻雜雞肉。
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市場監管分局微信公眾號再次發佈《關於網民反映“爆炒羊羔肉”摻雜“雞肉”調查處置情況通報》。
情況通報稱,經查,吳忠國強手抓羊肉館(食府路店)於2024年5月9日晚在加工製作一份“辣爆羊羔肉”前,未對食品原料“羊羔肉”進行檢查,致使加工後的“辣爆羊羔肉”混有“雞肉”,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第五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鑑於該店在事發後全額退還消費者就餐費,及時向社會及消費者公開致歉,並與消費者達成和解協議,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屬於首次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相關規定,參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九條之規定,該局責令該店改正違法行為,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擬對該店處以1萬元的罰款。

此前,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市場監管分局5月14日就此事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該局收到網民舉報投訴,反映2024年5月9日21:40左右,在吳忠市國強手抓館食府路店就餐時發現辣爆羊羔肉中摻雜雞肉的問題,經現場核查,情況屬實。該局已依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下發《消費投訴受理決定書》,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和《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下發《舉報立案通知書》。
18日,“吳忠市利通區市場監管分局”微信公眾號發佈《國強手抓食府路店致歉信》。

全文如下:
網友們,大家好!
我是國強手抓食府路店的老闆馬國鋒。非常感謝網友的監督,並向全國網友和當事人表示深深的歉意。近日,網友反映爆炒羊羔肉裏摻雞肉的問題,我店高度重視,迅速調查。經調取監控視頻,詢問當班責任人和後廚人員後查明:5月9日21點44分,有兩位客人在本店一樓大廳點了爆炒羊羔肉等餐食。當時本店已臨近下班,清理後廚時誤將未加工完的幾塊雞肉倒入羊羔肉食材盒中。廚師在製作加工爆炒羊羔肉的過程中,將誤裝雞肉食材一併加工裝盤提供給顧客食用。顧客吃完飯買單時,提出了羊羔肉中摻有雞肉,收銀員少收了48元餐費,店長知道此事後,又將顧客支付的150元餐費通過收銀系統全部退還給付款人。事後,我店按照管理制度,對店裏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後廚工作人員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召開全體員工大會,教育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吸取教訓。
因我們管理失職造成的問題,真誠向顧客道歉,向網民道歉,我們將積極配合執法部門調查處理,也願意與顧客商談相關賠償事宜。在今後的經營過程中,我們將加強行業自律,嚴格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提升顧客用餐體驗。如再次發生此類問題,願意接受加倍賠償處罰。
國強手抓食府路店法人:馬國鋒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