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優化購房政策:首套房首付最低15%,鼓勵規模化租賃機構收購存量商品住房
guancha
繼上海官宣下調房貸利率後,廣州成為“517”樓市信貸新政後第二個調整房貸政策的一線城市。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廣州28日下發《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包括進一步優化住房限購政策、住房信貸政策、住房套數認定等措施。
通知顯示,非廣州市户籍住民只需提供連續6個月在廣州市繳納個人所得税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便能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時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購房待遇。
通知還提出,支持鼓勵房地產業各協會、房地產企業、中介機構搭建平台實施中介機構代售、舊房換購等多種形式的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推動建立交易新模式。鼓勵規模化租賃機構收購存量商品住房。

圖片轉自廣州日報
同日,廣州日報從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獲悉,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廣州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及市政府調控要求,對廣州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出調整,其中,首套房貸最低首付比例為15%,取消利率下限。
具體調整為,對於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15%,對於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5%。首二套均取消利率下限。
據瞭解,《通知》發佈之前,廣州房貸主流銀行執行的情況是,首套首付比例不低於3成,利率不低於LPR-10bp(3.85%);二套首付比例不低於4成,利率不低於+30bp(4.25%)。
通知全文如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結合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新變化、人民羣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進一步優化調整我市房地產政策措施如下:
一、統籌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人口變化、產業佈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況,結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潛在供應情況,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根據市場供求情況,科學調節住宅用地供應,進一步完善“保障+市場”的住房供應體系。加強房地產行業和智慧家居、數字家庭產業的聯動,推動高品質住房建設和發展。
二、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起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税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享受户籍居民家庭購房待遇。
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銀髮〔2024〕102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銀髮〔2024〕103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由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優化我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在非限購區域內,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
居民家庭在購房所在區內無住房且符合購房條件的,新購住房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在購房所在區內符合“租一買一”“賣一買一”條件的,新購住房申請住房貸款政策可按核減後名下住房套數認定。
四、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繳存年限調整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允許提取公積金支付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五、居民家庭和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轉讓或辦理析產名下住房手續時不再審核取得不動產權證時間。
六、支持鼓勵房地產業各協會、房地產企業、中介機構搭建平台實施中介機構代售、舊房換購等多種形式的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推動建立交易新模式。鼓勵規模化租賃機構收購存量商品住房。
本通知自2024年5月29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需要制定實施細則的,待細則出台後實施。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5月28日
(觀察者網綜合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及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