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捨五入,長春的規矩”?官方回應11.6元車費被收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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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發佈視頻稱,在吉林長春,有乘客在打車時,車費為11.6元,出租車司機卻要收費12元,乘客認為司機多收取了費用。司機則表示:四捨五入,長春市的規矩,可以問長春當地人。
5月31日下午,吉林省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工作人員告訴新黃河記者,根據長髮改收費聯【2019】465號文件,計價里程費最終是按四捨五入收取,如果是11.6元,確實按照12元收取。

網傳視頻顯示,一位乘客稱自己消費了11.6元車費,出租車司機卻收12元車費,不合適,是司機加收的費用。對於乘客的質疑,出租車司機情緒激動,並表示,出租車收費按照四捨五入,是長春市的規矩,乘客可以問問長春當地人。
視頻一經發布,引起不少網友討論。長春本地網友也證實了司機説法:長春確實有這個規定,很多年了,都是四捨五入。但也不少網友表示,現在消費基本以移動支付為主,付款可以精確到角、分,以前的規定並不適用於現在。

5月31日下午,新黃河記者聯繫了吉林省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工作人員告訴新黃河記者長春市出租車收費確實是四捨五入。“根據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春市交通運輸局、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税務總局長春市税務局聯合發佈的長髮改收費聯【2019】465號文件,計價里程費最終是按四捨五入收取。”工作人員解釋,如果乘車費是11.4元,司機則收取11元,如果是11.6元,司機收取12元。計價器打出的發票一般也為整數。
(記者 李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