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意外落水遇難領隊系寧波資深驢友,户外“野景點”打卡攻略一搜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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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日)中午,浙江台州市黃巖區應急管理局發佈情況通報,2日在石人峽意外落水失聯的2名驢友今天10時許被搜救人員找到,經確認已無生命體徵。上游新聞記者從知情者處瞭解到,遇難的紅衣男子“萬萬”為寧波當地資深户外愛好者,他也是此次徒步活動的領隊,組織方自稱為“公益户外組織”,目前聊天羣已禁言。法律界人士表示,在主辦方的活動介紹中有多項免責聲明,但並不能因此免責,兩名驢友明知該活動具有一定風險,仍選擇參與,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組織者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活動主辦方QQ羣已禁言
上游新聞記者從一位知情者處獲悉,在事故中溺水身亡的紅衣男子是寧波當地資深户外愛好者章先生,網名叫“萬XXX到”,熟識的人都叫他“萬萬”。

遇難的章先生是寧波當地知名户外博主。(網絡圖)
在章先生的個人社交媒體上,從2021年開始發佈户外徒步的視頻,足跡遍佈浙江省內大部分徒步線路以及部分全國知名徒步線路,其中多為驢友口中的“野線”,經驗豐富的章先生也多次擔任領隊,他的最後一條視頻止於5月21日“天台蓮花峯野線徒步”。
章先生在個人簡介中強調:“徒步遊記及線路分享,不是商業組織,來約伴可以。”
很多與章先生相熟的驢友在第一時間都不敢相信他遇難的消息,一些“萬萬”的朋友和前同事也正在組織募捐和看望活動。
“‘萬萬’是負責任的有擔當的好領隊。”據知情者介紹,6月2日的活動組織方自稱是“寧波本土公益户外組織”。
章先生在微信羣中發佈6月2日的“石人峽~布袋谷環線活動介紹”顯示:“徒步距離:約15公里,預計耗時:約6小時,不含午餐時間,累計爬升:約700米,風景指數:★★★★,活動強度:★★,活動難度:★★。建議拼車費用為125元。”

章先生髮出的活動介紹。(網絡圖)
今日,上游新聞記者也多次聯繫了這家户外組織,但截至發稿時都未得到回應。記者也試圖加入該户外組織的QQ羣,但羣信息顯示,該羣已經處於禁言中。
該組織在公眾號介紹中稱,自己是“寧波本土公益户外組織,每週組織各種户外活動,也為團隊定製徒步業務……倡導線下面對面的户外活動以達到健身交友目的。”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個户外組織並未註冊公司,公眾號也是個人建立,從組織的其他活動介紹中看到,文內均強調自己組織的是AA約伴活動,只收取拼車費用,一天的費用根據行程從10多元到90多元不等。這筆費用包含兩部分:一是往返旅遊大巴費用、汽油費、大巴司機餐貼、路橋費,二是組織補貼,包括領隊津貼、公共物資、急救包,而保險則需要報名者自行購買。
廣東一位資深領隊鄭先生(化名)表示,專業的户外機構每個週末會組織十多條線路,以週末組織一天往返的户外徒步費用為例,包括領隊費、租大巴車費用,然後是司機餐補和保險費用,以及其他物資諸如旗子、基礎藥包等,一般一天的費用在120元左右,如果遇到兩天的路線,吃住都是户外組織安排,和商家聯繫抽成也非常可觀的。
主辦方免責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上游新聞記者在6月2日活動主辦者的介紹中看到“AA約伴活動,山區風險不可低估,務必要注意安全,自願參加,風險自負,責任自擔,組織者不負責任,參加活動視同認同免責聲明”“活動中個人如有意外組織者只負責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組織者及領隊不承擔任何責任”等表述。那麼這些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辦方可以免責?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該説明未對活動中遇到的具體風險作出明確説明,也未就如何防範及避免風險發生作出具體的要求,有一定的籠統性,且救助人員缺乏基本的救助常識,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活動的組織者不能因該條聲明而免責。
此外,即使活動無償自助,組織者也應當將活動的注意事項、行程路線、裝備等事項提前告知參與者,在發生險情時在能力範圍內救助,若組織者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同樣需承擔責任。

網友推介稱石人峽有“原始而自然的美”。(網絡圖)
付建介紹,雖然《民法典》對文體活動作出了“自甘風險”的特殊規定——第1176條第1款明確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溺亡的女驢友能否要求領隊、組織者承擔違約責任需看其是否達成旅行服務合同,若提供有償服務,可視為達成合同,若發生意外,可主張違約責任;若無償自助,法律上無合同關係,不能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有網友認為,作為此次活動的領隊,已經溺亡的章先生雖然積極救援,但對隊員溺亡也負有一定責任。付建認為:“如果領隊是非營利的,其僅在合理範圍之內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一般情況下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領隊從徒步活動中營利,當隊員遭遇意外時,若領隊未對其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那麼遇難的兩名驢友能否要求主辦方承擔責任?付建認為,具體責任劃分要看各方過錯大小,本案中兩名驢友明知該活動具有一定風險,而選擇參與,視為默認自己承擔風險,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次要責任,具體責任比例劃分可以由雙方協商或由人民法院確定。
上游新聞記者也查詢了相關案例,對於此類案件,法院都傾向於部分支持賠償請求。
“野景點”是怎麼變成網紅打卡地的?
上游新聞記者在社交媒體上以“石人峽攻略”為關鍵詞搜索,發現不少“石人峽~布袋谷環線”的打卡攻略,這裏究竟是何時成為網紅景點的?
上游新聞記者從當地户外愛好者處瞭解到,石人峽曾是一個收費景區,現在已經廢棄,雖然石人峽位於3A景區布袋山風景區附近,但風景區工作人員表示,石人峽不歸景區管理,屬於“野景點”。
儘管比鄰收費的正規景區,但因為無人管理且難度不大,而且沿途有步道、吊橋、瀑布等,一些驢友和遊客還是把目光投向了這裏,從2017年開始,石人峽在社交平台上就被浙江的户外驢友當作溯溪、徒步活動的勝地,還有網友將徒步線路做成地圖,石人峽成為這條線路上的網紅打卡點。
一位網友稱:“這裏的徒步路線大約6公里,適合新手嘗試。雖然部分棧道年久失修,但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讓人感受到一種原始而自然的美。”

網友發佈的石人峽徒步視頻。(網絡截圖)
曾任布袋山村村主任的戴先生也向媒體證實,石人峽風景區屬於荒廢的景區。“早在十幾年前曾要開發成景區,施工中開發商資金斷裂,這個地方就一直荒廢了。”
2015年,石人峽還未正式營業時,就被冠以“台州的九寨溝”進行了宣傳。
戴先生稱,石人峽風景區後來開發停滯,但並未被禁止通行,“車子可以開到(景區)外面,之後要徒步進去。”平時周邊村民也經常到這邊遊玩。
而此前類似“野景點”奪走人命的情形時有發生。2022年8月,四川彭州市“野生網紅景點”龍漕溝因為突發山洪,帶走了7條生命。2023年8月,四川雅安一處網紅打卡點魚鱗水壩,也是河道突然漲水造成7名遊客遇難。
在社交平台上,夏季高温,遊客尋找山溝溯溪避暑遊玩、露營已成潮流,類似台州石人峽、彭州龍漕溝、雅安魚鱗水壩等沒有旅遊配套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野景區”,在社交平台上被打上了“網紅打卡地”“小眾避暑”“露營打卡”等標籤,即便政府三令五申禁止進入,但仍難擋遊客蜂擁而至,最終造成悲劇發生。
(記者 湯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