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佈自動駕駛路試名單,外媒評價“又近一步”
(文/張家棟 編輯/高莘)
6月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以下簡稱四部門)正式發佈,按照《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的有關工作安排,我國首批確定由長安、比亞迪、廣汽等9個汽車生產企業和9個使用主體組成進入試點的聯合體,並將在北京、上海、廣州等7個城市展開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

圖源:工信部
據工信部發布的《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問答》指出,試點的組織實施共分為5個階段,分別是試點申報、產品准入試點、上路通行試點、試點暫停與退出、評估調整。
當前,只完成試點申報階段的遴選,並不代表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取得准入許可或允許上路通行。接下來,四部門將指導進入試點的聯合體開展試點實施工作。
取得准入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車輛登記後,在限定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從事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相應業務類別的運營資質並滿足運營管理要求。使用主體、汽車生產企業和車輛運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門應按有關要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工信部表示,此前依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範應用管理規範(試行)》條例,企業取得的相應測試牌照,主要應用於產品研發過程,通過開展實際道路測試,驗證產品在實際道路交通運行環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產品研發測試驗證,是後續產品量產應用的重要基礎,也是此次試點的重要基礎。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4月底,我國共開放智能網聯汽車測試道路超過2.9萬公里,道路測試總里程超過8800萬公里。工信部認為,目前部分產品已具備一定的量產應用條件。下一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產業生態的迭代優化,推動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路透社則對此評論道,這距離允許L3級自動駕駛汽車向個人買家和車隊運營商出售和使用又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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