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通報女企業家討工程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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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貴州發佈”消息,貴州省聯合調查組6月6日發佈情況通報稱,2024年2月,有關媒體報道了六盤水市水城區馬某某伊案,引發社會關注。貴州省委高度重視,成立了由省人民檢察院牽頭、省有關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
針對馬某某伊等所涉刑事案件,檢察機關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聽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意見,對在案事實和證據進行了全面審查。經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安順市普定縣人民檢察院異地管轄該案。
經檢察機關審查查明,因馬某某伊與六盤水市水城區項目業主方存在債務糾紛,為向區政府施壓以實現訴求,2022年10月至11月,2023年9月至10月,經代理律師唐某、代理人侯某濤(2023年5月註銷律師執業證書)先後提議並商馬某某伊同意,僱傭耿某東、方某兵等人採取蹲守、尾隨、偷拍偷錄、GPS定位器跟蹤等手段,實施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郵寄帶有威脅性質信件等行為,侵犯了公民個人隱私和生活安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馬某某伊、唐某、侯某濤、耿某東、方某兵等5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但考慮到其犯罪情節輕微,到案後均認罪悔罪,可不予刑罰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決定對該5人作相對不起訴處理。馬某某伊、侯某濤、唐某夥同屈某東等10人實施尋釁滋事等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可不以犯罪論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屈某東等10人作法定不起訴處理。
6月6日,檢察機關已向上述人員公開宣佈了不起訴處理決定,並對馬某某伊、唐某、侯某濤、耿某東、方某兵等5人進行了訓誡,對屈某東等10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上述人員均表示悔罪悔過。
聯合調查組委託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涉案相關債權債務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馬某某伊承建的10個項目中,已經法院審判、仲裁裁決確認或者雙方達成一致的有7個項目,應付工程款11877.45萬元,項目業主方於案發前已支付8821.1萬元,欠付的3056.35萬元已於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畢;另外3個停建未完工項目,因項目管理混亂,項目所完成工程量短期難以準確核算,項目業主方已於案發前支付工程款5549.34萬元,相關糾紛仍處在民事訴訟程序依法審理之中。

2月26日,《中國經營報》刊發“女企業家討工程款陷‘尋釁滋事’被批捕 過億債務政府只願給1200萬”引發熱議。
據報道,少數民族女企業家馬藝珈伊,為貴州六盤水承建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幼兒園、小學等10個政府項目後,持續討要工程款8年。2023年年末,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聽證會召開當天,她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在她之前,為她代理債務執行的律師、律師助理等10餘人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均為尋釁滋事罪。
報道稱,企業統計認為,六盤水市水城區政府共欠企業約2.2億元。多方證實,馬藝珈伊等人被抓前,區政府一度提出以1200萬元化解所有債務,被她和代理律師拒絕,隨即案發。

馬藝珈伊公司承建的世界鞭陀文化博物館。(《中國經營報》)
27日,中共六盤水市水城區委宣傳部微信微信公眾號“水城融媒”發佈關於“女企業家討工程款陷‘尋釁滋事’被批捕”相關報道的情況通報。
通報稱, 2016年至2019年,貴州鴻瑞騰建築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藝珈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中恆建設集團分別承建的野玉海景區10個項目,項目實際負責人均為《中國經營報》所稱女企業家馬某某。10個項目中,經法院判決或審計的項目8個,金額11775.52萬元,目前已支付11538.9萬元;未審計項目2個,根據項目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資料金額約4557.19萬元,目前已支付3131.7萬元。上述10個項目共計金額約16332.71萬元,目前已支付14670.6萬元,支付比例89.82%。綜上,“六盤水市水城區政府共欠企業約2.2億元”,以及“區裏要以1200萬元化解所有2億餘元的債務”的報道均不屬實。
2022年10月,馬某某為討要有爭議的工程款僱傭耿某某、方某某採取安裝GPS定位器等手段跟蹤他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2023年9月以來,馬某某、侯某某等人編造虛假信息,安排洪某某等3人、僱傭屈某某等5人在網上惡意炒作、在公共場所張貼不實大字報和拋散傳單。因馬某某等人的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尋釁滋事罪,2023年11月27日公安機關依法對馬某某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對其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正在依法辦理中。
28日,貴州省人民政府發佈情況通報稱,針對網上反映問題,已成立由省檢察院牽頭的調查組,對該案進行全面審查,嚴格依法辦理,維護司法公正。有關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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