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230萬的鋪面快砸在手裏,落馬商務局局長竟想出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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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紀委監委網站6月7日更新《清廉四川》欄目,曝光了一位知法犯法的局長——四川廣安市鄰水縣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行平。
據介紹,張行平出生在廣安市鄰水縣的一個小山村,憑藉個人努力,他考上了警察學校,畢業後回鄉工作,歷任鄰水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政治教導員,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縣城市綜合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等領導職務。
在外人看來,張行平業務能力強,為人低調、謙遜。但在背地裏和他交往的不法商人的眼中,他卻是一個膽大妄為、以權謀私,與老闆們一起拉拉扯扯貪錢逐利的人。
廣安市鄰水縣紀委監委第五紀檢監察室主任陳杰表示,張行平從事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等工作近20年,有着極強的反偵查意識,在工作當中也懂得如何(搞)“權力投資”,從中謀取個人利益。
2013年,時任鄰水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通管理大隊大隊長的張行平,得知商人朋友王某某在籌備美食天街的開發項目。他立刻表示自己對該項目也很感興趣,想要投資。兩人達成協議後,張行平為規避風險,以自己親戚的名義投資230萬元,佔股5%,自己則躲在幕後當起了“老闆”。
但美食天街項目建成一年後,由於銷售情況並不理想,股東們商量決定,按照投資金額的兩倍分割鋪面,作為投資返還。
張行平説:“美食天街項目,他説了過後,我籌了230萬元,投進去一兩年後,他就按兩倍大概是515萬,結的房子給我,最終得的就是那個房子,登記在我兒子名下。”
然而,美食天街運營不景氣,鋪面自然難以出租。眼看230萬元的投資就快砸在自己手裏,張行平心裏比誰都要着急。
四川省紀委監委介紹,不久,機會來了。2016年8月,張行平調任鄰水縣商務局任黨組書記、局長。一段時間後,他了解到商務局有一個“商務系統獎補項目”,該項目針對農貿市場和步行街的升級、改造,可以給予企業獎補投資額不高於50%的財政補貼。為增加自己鋪面的價值,張行平又主動找到商人朋友王某某,提及可以幫助他爭取獎補項目。不過,王某某對此並不熱情,不願意繼續投錢進美食天街項目來獲取獎補資金。一招不行,張行平又想出了第二招。
陳杰表示,張行平又教唆其(王某某)以虛開業務票據的方式騙取獎補資金來實施,並讓工作人員給王某某提供的方案進行把關,最終讓王某某順利承接富全美食街的提檔升級項目。項目實施期間,在個人利益驅動下,經其(張行平)“一把手”決策,先後2次傾斜獎補資金110萬元,對項目進行反覆升級改造。
張行平稱,“目的是想把環境改造好點,商業氛圍濃點,房子好租出去。當時出於這個想法,把項目拿去給他做,後面他送了我30萬元。”
此後,張行平還以農業和餐廳結合的項目為誘餌,遊説商人譚某到鄰水縣發展餐飲,實施農商互聯暨農產品供應鏈項目,並授意譚某承租自己的鋪面。
張行平説:“他去看了那個門市,都合適,後面他就把相關的一些申請資料都報上來,他就獲得了項目(補貼)。”
順利獲得租金,只是張行平從鋪面上撈錢的一個環節。不久後,商人譚某的項目需建設智慧管理平台,張行平便讓譚某以市場價25萬餘元,購買了以其子名義投資公司生產的軟件,為兒子後續創業鋪路。

陳杰指出,張行平在擔任領導幹部期間,先後涉足房地產、煤礦、餐飲、科技公司、工程項目等多個領域,從中獲利390餘萬元。他一旦發現“商機”,不放過任何撈錢的機會,費盡心機地利用手中權力為自己的家人博取關照,商人、老闆都願意給其“面子”。
在張行平的商人朋友眼中,其兒子張某某是他的“代言人”,更是他們為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可走的“捷徑”。
張行平稱,“(兒子讀書時)一個月去看一次他,週末和過節把他接出來一起吃頓飯,我總是操之過急,有時(對兒子)也沒有方法,就罵他説他,(他)對我有牴觸,都不想跟我交流。”
因為愧疚,在兒子成年後,張行平對他的溺愛呵護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兒子沒找到工作,張行平就安排他到與縣商務局有項目承接關係的企業上班;兒子創業需要幫手,張行平又安排他到關聯企業跟班學習鍛鍊。
2016年底,商人潘某用北京某公司名義,以998萬元的價格,中標了鄰水縣商務局2016年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其後,潘某在鄰水成立負責承建該項目的子公司時,在工作中認識了張行平。因潘某的刻意迎合,兩人的關係也逐漸密切了起來。
2017年初,張行平將兒子引薦給潘某認識,並表示,希望兒子能在潘某公司上班,並由潘某親自教導他。
“懂事”的潘某立即安排張行平之子擔任自己的助理,不僅如此,除了每月給其上賬4500元工資外,還額外以現金形式,向其每月發放學習績效1500元至2000元不等,以及每月工作績效3000元。在職期間,張行平之子共收取潘某現金3.55萬元。
陳杰指出,在張某某(張行平之子)離職後,張行平與這家公司之間的聯繫也從未間斷,該公司的採購經理李某為感謝張行平在項目上的照顧,通過發放獎金、購買商品的名義送給張某某7萬元。在張行平知情的情況下,其非但沒有制止,反而不管不問、縱容默許。最終以各種名義總共收受潘某、李某好處(費)10.55萬元。
己身不正,豈能正人,張行平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子女失管失教,在這樣的父親影響下,兒子張某某恣意妄為地把父親手中的權力當成了自己的“提款機”。
後續,張行平以同樣的方式將兒子張某某引薦給欲承接2019年農商互聯暨農產品供應鏈補助項目的老闆——朱某某認識。張行平一方面承諾幫助朱某某爭取項目獎補資金,一方面也明確提出,讓其兒子以合夥人的身份加入項目執行,並要求朱某某每月給他5000元的工資。
在該項目補助款45萬元撥付下來後,父子兩人見錢眼開,又私下商量如何把錢揣進自己的腰包。於是,兒子張某某便以創業缺資金的名義,三番五次向朱某某借款,共計索要了5萬元。
據陳杰介紹,張行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取得、驗收、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和便利,單獨或夥同張某某收受或索要管理服務對象好處費112.54萬元,其中,夥同張某某共同收受或索取15.55萬元。
四川省紀委監委指出,錯誤的權力觀扭曲了張行平的親情觀,他踩着紀法紅線一路狂飆,不知收斂、不知敬畏,不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2023年12月,廣安市鄰水縣紀委監委給予張行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3月,張行平因犯受賄罪被鄰水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