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過期原料的茉酸奶門店被罰7萬元
guancha
企查查顯示,6月21日,北京熠昕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茉酸奶伊藤洋華堂店)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7萬元。
罰款事由顯示,當事人2024年5月9日和2024年5月11日在製作奶昔的過程中使用生產日期為2023年11月23日的“蒸煮青稞”(保質期4個月)。“蒸煮青稞”使用時已超保質期40多天。
2024年5月27日該局執法人員到當事人住所進行現場檢查時測量儲存原料的冰箱內温度,温度未達到原料標註的儲藏温度要求,操作枱面有污跡。當事人對儲存原料冰箱不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及場所操作枱面有污跡表示認可。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當事人各種配料罐的標籤開封日期、失效日期標識齊全,均在有效期內,各種原料的生產日期、失效日期標識齊全,現場未發現過期原料食品。

5月27日,有媒體稱在卧底調查茉酸奶多家加盟店期間發現諸多問題:使用過期40余天的原料、更換效期標籤、不按時報廢原料等,引發廣泛關注。涉事門店包括茉酸奶北京石景山萬達店、北京伊藤洋華堂店、北京華宇時尚購物中心店、華熙 LIVE·五棵松店。其中,伊藤洋華堂店被指使用過期的青稞製作飲品;將鳳梨丁濾水後隔夜繼續使用以及提前製作好飲品放入冷櫃,等消費者點單時再出售。
同日下午,茉酸奶官方微博賬號@茉酸奶MOREYOGURT 針對此事發布致歉聲明:已在第一時間成立內部專項稽核小組,涉事加盟店已閉店,並永久解除合約。
此外,北京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發佈通報稱,目前,執法人員已對當事人北京熠昕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茉酸奶伊藤洋華堂店)涉嫌存在的相關違法行為立案調查,該門店已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