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頂山鼓勵退伍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可以先上崗後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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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平頂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傳來消息,日前該局會同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平頂山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若干措施》,標誌着平頂山市“兵教師”工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措施》充分結合平頂山市實際,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兵教師”儲備人才摸底,為政策出台提供翔實精準的數據支撐,聯合教體、人社、軍分區等部門進行多輪討論磋商,最終形成。《措施》較以往招教程序,針對退役軍人實現四項優惠突破。
單列計劃。《措施》規定“市、縣(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在制訂中小學校教師招聘計劃時,要確定不低於3%比例的崗位,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進行單列計劃招聘,聘用形式及待遇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和校園招聘教師的聘用形式及待遇執行。”
放寬年齡。《措施》規定“退役軍人一般情況下報名年齡相應放寬2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一是服役滿12年及以上,且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的;二是具有5年以上在校教育教學工作經驗,且已取得中小學教師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三是在部隊榮立個人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及以上的。”
放寬學歷。《措施》規定“報考小學、幼兒園崗位的,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先上崗後取證。《措施》規定“對符合招教考試報名條件但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退役軍人,可報名參加招教考試,錄用後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但需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試用期滿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且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職手續”。
(記者 楊元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