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遇襲照片版權歸誰? 視覺中國:業內共識歸拍攝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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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特朗普在競選期間遭遇槍手刺殺未遂的消息,引發全球關注。隨着此事件“刷屏”的,還有一張由美聯社攝影師埃文·武奇拍攝的特朗普遇襲照片。照片裏,特朗普高舉拳頭、耳旁淌血,極具視覺衝擊力。就連馬斯克都發文表示:“埃文·武奇是普利策獎得主,這張‘遇刺’照可獲獎。”
然而,有細心的網友發現,有幾家國內媒體在報道此事使用這張照片時,均標註了“圖片來自視覺中國”的字樣,並由此引發了網友對該照片版權歸屬問題的質疑:“這張照片明明是公開的新聞照片,怎麼就成了視覺中國的版權了?”7月16日,針對網友質疑,封面新聞記者採訪了視覺中國、版權專家以及律師。
視覺中國:收取的是信息服務費
特朗普遇襲照片版權到底歸誰所有?
7月16日上午,封面新聞記者採訪到了視覺中國的相關工作人員,對方表示:業內共識歸拍攝機構,我們擁有分發權。“‘圖片來自視覺中國’字樣,僅代表圖片獲取的來源渠道,而非版權歸屬,獲得這張圖片的渠道,跟版權歸屬是沒有關係的,該照片的版權屬於拍攝機構。我們從來沒有説圖片版權歸視覺中國,這是個別媒體自由發揮式的解讀。”
對方進一步解釋,“這張圖片是美國聯合通訊社(簡稱‘美聯社’)攝影師埃文·武奇拍攝的,視覺中國作為美聯社的合作伙伴,收到了美聯社向全世界分發的該事件圖片並上線,僅供媒體類簽約客户資訊傳播使用。”
關於引發爭議的“收費標準2100元/張”,即“若用於自媒體文章的社交媒體配圖,單張價格為2100元,且一次購買可在多個平台使用”的説法,該工作人員回應:“這一説法混淆了圖片的商業使用授權收費和媒體報道授權收費的概念**,且這類圖片一般只提供給視覺中國的已簽約媒體客户使用,不會用於商業授權。很多媒體都是視覺中國的簽約客户,根據不同的協議,使用這張圖片大概只需要幾十塊錢。視覺中國收取不是版權費,而是信息服務費,而且這部分費用我們是需要向版權所有人支付的。**”
據視覺中國統計,“這張照片使用的情況,截至昨天我們的簽約媒體客户下載了將近80次,國內許多權威媒體,基本都用了這張圖片。很多媒體客户給我們的反饋是:‘沒想到你們第一時間就能拿到這張圖,太厲害了。這樣我們第一時間就能把圖片配發到報道中。’媒體付費給視覺中國,買的是啥,買的不是版權,買的其實是這張圖片的使用權。”
版權專家:版權有價值,價格來體現
在成都知度知識產權研究院院長、四川省版權協會首席版權專家張廷元看來:“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保護作品,尊重原創,尊重版權。版權有價值,價格來體現,花錢買版權天經地義。在當今社會,版權的價值已經體現出來,版權就是創造財富,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攝影作者作為圖片的著作人將圖片使用權授權給平台,平台有這個渠道與資源拿到圖片授權,如果媒體想要從平台獲取圖片進行使用,平台收取費用本就沒有問題。”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林小明律師強調:“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攝影作品不論是否發表都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中美兩國共同簽署的《伯爾尼公約》規定了成員國之間的著作權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一旦在任何一個成員國內出版或以其他形式傳播,其著作權就應自動得到所有成員國保護,因此,攝影師埃文·武奇拍攝的圖片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同時,林律師也表示:“《著作權法》還規定,著作權可以許可使用和轉讓,按我國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因此,如果視覺中國具有前述享有該照片使用或許可使用的證據,那麼其有權利行使自身權利。不過,根據視覺中國的説法,其擁有該照片的分發權,用户為其媒體類簽約客户,如果使用者沒有通過視覺中國渠道使用該照片,那麼視覺中國則不能向使用者主張權利。”
林律師引用法律稱:“根據規定,時事新聞不適用於我國《著作權法》,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明確‘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報道的單純事實消息’,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則明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傳播的單純事實消息”屬於時事新聞,但‘傳播報道他人採編的事實新聞,應當註明出處’。因此,通過大眾傳媒媒介傳播單純事實消息則不會被認定為侵權,但應註明出處。我個人認為,埃文·武奇拍攝該圖片應歸屬於時事新聞類,因此,在大眾傳媒媒介傳播該照片時可以視為是傳播時事新聞,也就是可以享有法律規定的‘豁免權’。”
關於支付版權費的問題,林律師也給出瞭解釋:“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使用作品的付酬標準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準支付報酬。當事人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準支付報酬’,因此,在使用埃文·武奇拍攝的該照片時,應當尊重包括作者在內的著作權人的法定權利,不得侵害該照片的著作權,同時,在非合理使用的範圍內使用前述照片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