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法官被指“遙控”案件庭審,青海高院發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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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青海高院”7月22日發佈公告稱,青海省天峻縣人民法院審理的天峻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索某等十二人犯尋釁滋事罪一案,為確保司法公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7月22日作出指定管轄決定書,依法指定青海省海東市樂都區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審程序對該案進行審判。

據新黃河客户端此前報道,據網傳內容,5月11日,天峻縣人民法院公開對索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一案重新審理。在此期間,天峻縣人民法院院長和該案原二審審判長,即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刑庭庭長利用微信羣實時遙控指揮庭審,並在羣內稱“不用跟他商量”、“打斷”、“硬氣點,不要隨意發言”。
5月12日,新黃河客户端從本案嫌疑人的辯護律師處獲悉,網傳內容屬實。事發後,本案多位辯護律師已將相關情況反映至上級法院和檢察院。

網傳“遙控”照片 新黃河
5月13日,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回應稱,近日,部分網友在網絡發佈、轉載《二審法院“遙控”一審法官庭審中“打斷”律師:“硬氣點!”》一文,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啓動核查工作,現將核查情況通報如下:
1. 辯護人在法庭休庭期間,不遵守法庭紀律,擅自進入審判區使用手機拍攝合議庭成員電腦屏幕登錄的個人微信界面,不聽法院工作人員制止,並推倒法院工作人員,嚴重擾亂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2. 辯護人拍攝照片後,致使被告人家屬將拍攝的照片並配文字發佈在個人新浪微博上,經“鳳凰資訊”、“新黃河”等新聞媒體轉發,引發輿情,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
3. 本案屬重點監管的“四類案件”,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派員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符合規定,但具體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監管措施不規範的情形。
在此,衷心感謝媒體朋友和廣大網友對我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作為司法機關,我院將繼續緊扣“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始終把自覺接受監督作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同時舉一反三,規範審判監督管理工作。希望社會各界不傳謠、不信謠,遵守互聯網秩序,一如既往支持法院工作,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和公平正義法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