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肘部擊打對方球員面部,國腳張玉寧被足協停賽3場罰款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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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足協網站消息,8月27日,中國足協發佈《關於對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球員張玉寧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其中,張玉寧因在比賽中用肘部擊打對方球員面部被罰停賽3場並罰款3萬元。
全文如下:
各賽區組委會、各足球俱樂部:
2024年8月16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二十三輪場序第180場,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與浙江職業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北京工人體育場舉行。
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當事方情況説明及聽證,當比賽進行到第85分鐘時,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9號球員張玉寧在無球狀態下實施暴力行為,用肘部擊打對方球員面部,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9號球員張玉寧予以停賽3場;
二、罰款人民幣3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淨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副主任:徐家力
202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