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噸原煤遭偷樑換柱!犯罪團伙買通企業採樣員逃避監管
guancha
今年5月,寧夏石嘴山平羅公安接到了轄區一家企業的報警求助,負責人説,他們採購的大量優質原煤被人掉了包、換成了“劣等貨”。是誰對企業原煤下的手?他們又是如何掩人耳目、偷樑換柱的呢?
向警方求助的這家熱能制供企業坐落在寧夏石嘴山市平羅縣的一處工業園區內,負責人説,企業會大量採購原煤,然後由司機駕駛貨車將原煤運送至廠區。然而,2024年5月,企業方接到了羣眾的匿名舉報稱,有的司機將運送的原煤偷換成了煤渣或是煤矸石,並以此獲取差價牟利。

企業負責人:高硫煤矸石的熱值是一千,在我們公司採購要求裏面,原煤的熱值低於三千四,我們是拒絕採購的。第一對設備損害比較大,第二排渣量比較大,也就是説產生不了熱效率,我們還要花錢處理後期產生的渣。

原煤被偷換,這給企業帶來了不小的損失。到底有哪些人牽扯其中?他們又是怎麼繞開企業監管、“偷換”原煤的呢?圍繞着這些疑問,辦案人員隨即展開調查。

通過梳理、比對為企業運輸原煤的貨車行程路線,辦案人員發現,其中一些車輛的軌跡十分蹊蹺。

石嘴山市平羅縣公安局合成作戰室負責人 範玉娟:比如正常的車軌是從石嘴山惠農區,直接到平羅這個廠子,中間不可能再去其他路段。而有幾輛車,中途下到了另一個路段,在那個路段停留了大概有一個小時。

民警注意到,這些“問題”貨車在運輸過程中,都會前往本市一處煤場較為集中的區域停留,警方判斷,涉案司機應該就是在那裏,將裝載的優質原煤卸載,並替換成了煤渣和煤矸石。此外,辦案人員還發現,這些涉案貨車每次裝車後出發的時間並不一致,但他們行駛到被害企業附近時,都會停留等待,然後在一個相對集中的時間段陸續進入企業廠區卸煤。

石嘴山市平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吳軍平:這個團伙應該是內外勾結,有人組織司機進廠,廠裏面有內部員工串通起來,逃避企業內部監管、監督、抽樣這些環節。

企業負責人:這個“內鬼”不上班的時候他們不進場,他們在夜裏拉回來在園區裏睡覺,睡到早上才進場,就是在等這個人。
裏應外合
偷換原煤作案手段暴露
這夥人裏應外合,偷換原煤,警方摸清了他們的作案手段及規律,查明瞭團伙成員及企業“內應”的身份信息。
2024年6月24日,警方在寧夏、內蒙古、甘肅、陝西等地同步收網,將包括劉某濤、馬某軍等主犯在內的2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主犯之一的劉某濤交代,他曾經就職於一家熱能制供企業,對業界信息非常瞭解,這就方便了他指揮團伙成員盜竊原煤。

石嘴山市平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吳軍平:劉某濤負責聯繫貨車司機,先獲取受害企業從其他煤礦購煤的信息,他掌握這個信息之後,第一時間就組織經常跟他一起偷換煤的這部分司機,讓他們在信息平台裏面備案,備案以後拿貨承擔運輸任務。

承接運輸任務後,犯罪嫌疑人高某洪負責尋找、租用地點較為隱蔽的煤場,劉某濤則會安排那些經常“合作”的貨車司機運送企業原煤,並在途中前往指定煤場將貨物“掉包”。

石嘴山市平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吳軍平:他會先準備一些煤渣、煤矸石。貨車去了之後,他們把原煤整車卸掉,把煤矸石、煤渣全部裝上,再蓋上2到3噸左右的好煤到上面,復秤跟之前拉的煤重量要相符,便於“內鬼”採樣員採樣。

安排貨車司機在特定時間進入廠區,瞞過企業的相關檢驗流程,“內鬼”馬某軍也是這一作案鏈條上的關鍵一環。馬某軍是被害企業的採樣員,本應把好進場原煤質量關的他,卻被劉某濤許諾的“每車分紅2000到3000元好處費”所誘惑,進而加入了這個盜竊團伙。

經查,這夥人通過“掉包”手段陸續盜竊被害企業購進的原煤,累計達644車次共計18萬餘噸,涉案價值600萬餘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警方提醒,此類企業在原材料採購及運輸環節還需加強監管,發現異常情況可以及時聯繫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