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guancha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資料圖:劉躍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經查,劉躍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無紀法意識,執法犯法,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協調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躍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躍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躍進簡歷
劉躍進,男,漢族,1959年1月生,湖南寧遠人,1977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1月參加工作,西南政法學院刑偵專業,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
曾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國家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一級警監警銜,公安部反恐專員(副部長級)、黨委委員,副總警監警銜。
值得注意的是,劉躍進還曾是湄公河“10·5案”專案組組長。
2024年3月18日,官方通報劉躍進被立案審查調查。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