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彝良兩男子反向騙取“電詐分子”1800餘元,被行拘
guancha
9月19日,據云南昭通彝良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該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開展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轄區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詐嫌疑。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詐騙,民警將二人傳喚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調查,周某因長期待業在家無經濟收入來源,便邀約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陽區辦理護照,然後下載名為“x機”的聊天軟件,在該軟件上搜索“xx交流羣”等羣聊。
兩人進羣后發現有人在羣裏發佈高薪招聘人員的信息,周某便主動聯繫對方瞭解招聘的具體內容,對方也開出了讓周某當“公司高管、年薪20-30萬”的誘人條件,想誘騙周某去國外某地的“公司”。
一看到對方這樣説,周某就明白了,這不就是電信網絡詐騙中常見的詐騙套路嗎?周某頓時就產生了想跟對方“玩一玩”的心理,雙方便開始極限拉扯。
於是周某佯裝答應對方“開出的條件”,聲稱自己還要帶一個朋友過去,並且以要住宿、吃飯為理由向對方騙取出國的路費。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騙取境外詐騙分子1800餘元錢。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調查,快速收集證據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別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並收繳違法所得。

法條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