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無忌憚“靠石油吃石油”,中海油原總經理李勇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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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檢察院”9月27日消息,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李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中紀委網站9月11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供應商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提拔調整幹部;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搞錢色交易;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石油吃石油”,長期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境內辦事、境外收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業務代理、產品銷售、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勇簡歷:
李勇,出生於1963年,60歲,高級工程師,先後畢業於西南石油學院鑽井工程專業和北京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分獲學士和碩士學位。

2003年4月,任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
2005年10月,任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
2009年4月,任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2010年9月,任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總裁;
2012年7月,任中海油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總裁、黨委書記;
2016年6月,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渤海石油管理局(有限天津分公司)局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2017年3月,任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2019年4月-2020年9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20年9月,任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非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2023年12月,退休。
(簡歷自華夏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