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科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何文忠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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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24日消息,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何文忠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何文忠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何文忠 檢察日報正義網
據檢察日報正義網援引公開資料報道,何文忠,男,漢族,1970年8月生,中共黨員。
1991年,何文忠從成都電訊工程學院(現電子科技大學)畢業後,他進入中國電科集團第十一研究所(中電科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先後擔任過第十一研究所紅外應用部副主任、主任,第十一研究所副所長、所長、黨委副書記,中電科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第十一研究所所長、黨委書記等職。至遲於2020年11月,何文忠出任中國電科集團總工程師等職。2023年5月,何文忠獲任中國電科集團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今年4月,何文忠被查。
今年10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經查,何文忠喪失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違規提拔任用幹部;廉潔底線失守,搞錢色交易;私慾膨脹,“靠軍工吃軍工”,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何文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何文忠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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