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藥店買止疼藥被推銷處方藥服用後猝死,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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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湖北咸寧崇陽縣村民李婷(化名)稱,她的公公謝先生因腰間盤疼痛到藥店買止疼藥,藥店在沒有處方情況下,推薦、銷售了一款處方藥;謝先生在店員指導下現場服藥後離開,半個多小時之後心源性猝死。“裏邊含有制草烏、雪上一枝蒿。服用會產生心悸、心跳過速、血壓升高等不良反應,屬於嚴格管理的處方藥。”
記者按要求先後聯繫崇陽縣市場監管局、縣委宣傳部網信辦,上述兩部門均表示“對這個輿情已經處理”,但未對事件本身實質性回應。
58歲男子藥店買藥治腰疼
服用半小時後“心源性猝死”
謝先生今年58歲,與妻子在崇陽縣一處菜市場擺攤賣菜20多年。長期的重體力勞動,讓他們比同齡人蒼老不少,謝先生還經常受腰椎間盤疼痛折磨。
10月19日下午,謝先生做了幾天理療還是疼痛,就到菜市場旁邊的藥店,買了一盒止疼藥。
李婷介紹説,那是一個小藥店,平時就一個人看店,店員推薦了一款“三七傷藥片”,説是有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的效果。店員還熱心提供了一杯水,指導老謝現場服下3粒藥片。“兩地距離也就一百多米。他走回到攤位,嚷着身上疼,感覺不舒服,要到後邊的倉庫躺一會兒。我婆婆就讓他去休息,自己準備收攤兒。”
約半小時後,李婷的婆婆收攤兒回到倉庫,發現丈夫呼叫不應,當即打電話給兒子。李婷夫妻到現場,觸摸發現謝先生已經沒有氣息。一家人聯繫醫院,開車將謝先生往醫院送。
“到醫院時醫生説已經沒救了。在我們堅持下,搶救了十幾分鍾後,正式宣佈死亡。”李婷説,公公被抱着往車上送的時候,她在慌亂中看到他手裏捏着綠色藥盒,就順手拿了過來,詢問婆婆才知道謝先生半個多小時前去買藥的事。
家屬提供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載明謝先生的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

死亡證明(家屬提供)
李婷説,謝先生沒有心臟病史。她向醫生詢問得知,這是一款處方藥,有很多服用禁忌,需要嚴格根據處方銷售。
“藥品説明書裏,説服用後會出現心悸、心動過速、胸悶、血壓升高等心血管系統症狀,還可能有呼吸困難、類過敏反應等情況。”小婷説,感覺異常之後,家人當即在醫院報了警,警方前往現場調查,並帶走剩餘藥片、藥盒。
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被處罰
暫無法證明死亡與不當服藥有關
謝先生的兒子介紹,警方曾表示需要進行屍檢來確定死亡原因。但謝先生已於幾天前火化安葬,並未做屍檢。
小謝解釋説,參與調查的人員説屍檢需要家屬支付三四萬費用,“家裏有壓力。我的父母、叔伯姑姑都是農村人,他們也接受不了在遺體上動刀。各種原因下,就直接火化了。”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藥盒説明書有顯著黑體字警示:對本品及所含成分過敏者禁用,孕婦禁用。不宜與其他含烏頭鹼類的藥物聯合使用;有心血管疾病者慎用;本品含制草烏、雪上一枝蒿。“本品應嚴格在醫生指導下按規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時間。如果出現舌唇發麻、心慌、胸悶等情況,應立即停藥並送醫。”

藥品説明書(家屬提供)
武漢某三甲醫院藥劑專業人士介紹,三七傷藥片是一種祛濕止痛的中藥,屬於處方藥。而制草烏和雪上一枝蒿都屬毒性成分,藥性較烈,與其他不能同時使用的藥品、食品混合使用,以及給禁忌症者使用,都會產生嚴重後果,需要醫生嚴格指導,藥店嚴格按照處方銷售。
李婷稱,公公婆婆都不識字,“他看不懂説明書,也沒吃過這個藥,是藥店推薦的。”
27日,記者多次撥打藥店電話,對方接聽後以信號不好為由掛斷,之後不再接聽。
崇陽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已對事件的輿情進行處理,並書面遞交給崇陽縣網信辦,採訪需聯繫該網信辦。崇陽縣網信辦工作人員表示,採訪需聯繫縣委宣傳部,並提供了對應電話。崇陽縣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登記、核驗記者身份後,表示要向業務科室瞭解情況後回覆。
記者從當地相關部門獲悉,涉事藥店向謝先生銷售三七傷藥片時確實沒有處方,已對其進行處罰,“因為沒有屍檢結論,現在沒辦法證明死亡與這個藥品有關,也無法證明死亡與違規銷售的行為有關。還在調解處理。”
(記者 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