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委原副書記汪山泉被雙開:接受私營企業主“保姆式”服務
guancha
11月11日,青海省紀委監委發佈通告稱,青海省西寧市委原委員、常委、副書記汪山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格爾木發佈
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西寧市委原委員、常委、副書記汪山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山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修養,政績觀錯位,棄守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貪圖享樂,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私營企業主旅遊活動安排和“保姆式”服務;組織意識淡漠,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毫無紀法觀念,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汪山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汪山泉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公開資料,汪山泉,男,土族,1968年7月生,青海民和人,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青海省果洛州委常委、副州長,青海省格爾木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等職。2023年9月起,汪山泉出任青海省西寧市委副書記,直至此番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