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億官司落槌:夜郎古酒表示將上訴,郎酒回應尊重法院裁決
朱道义
(文/朱道義 編輯/馬媛媛)曾經,五糧液與九糧液之間的商標侵權官司鬧得沸沸揚揚,近日,夜郎古酒與郎酒的商標糾紛再度引發人們的關注與討論。
11月11日,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夜郎古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公眾號上就其與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之間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發佈了官方聲明。
聲明表示,2024年11月8日,夜郎古酒收到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該判決認定夜郎古酒等被告在白酒產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標識侵犯了郎酒公司的“郎”商標專用權,並要求夜郎古酒等被告停止生產、宣傳、銷售相關產品,同時變更企業名稱,並賠償郎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96億元。
對此判決結果,夜郎古酒認為與事實不符、與法理不合,將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夜郎古”源於貴州的夜郎文化,而“郎”酒則與郎酒公司位於瀘州市古藺縣“二郎鎮”有關。雙方品牌各自承載着不同的歷史和地理淵源,體現着不同的文化價值。

據悉,此前郎酒公司針對其最早註冊的第4991740號“夜郎古”商標已向國家商標局提出過異議,商標局已於2011年作出裁定並駁回了郎酒公司的異議,商標局認定:“夜郎古”商標與“郎”商標未構成近似,且郎酒公司主張夜郎古公司惡意註冊其馳名商標證據不足。
對此,11月11日晚間郎酒方面向觀察者網表示,郎酒與夜郎古爭議存在,但目前雙方的溝通渠道暢通,郎酒尊重法院裁決,同時對夜郎古公司的聲明表示理解。
而這已經不是郎酒與夜郎古酒第一次對薄公堂了。2023 年以來,郎酒和夜郎古酒在成都、重慶多個法院有多起訴訟。如2023年11月,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起訴了夜郎古酒業、四川盛達鴻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停止生產銷售“夜郎莊園・壹品醇醬”,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生產銷售該產品,並要求夜郎古酒業賠償共計20萬元、盛達鴻運賠償1萬元。2023年9月,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起訴了夜郎古酒業、成都市酒思源商貿有限公司、高新區蓉酒薈酒水經營部,要求被告停止生產並停止銷售“夜郎莊園・醬香珍藏”“夜郎莊園・壹品醬韻”“夜郎莊園・壹品醬香”“夜郎莊園・輕奢醬香”“夜郎莊園・御釀醬酒”五款產品,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生產、銷售這五款產品,並要求夜郎古酒業賠償80萬元同時登報聲明、其他被告賠償10萬元。
對此,中國酒業獨立評論人肖竹青表示,郎酒與夜郎古酒業之間的紛爭表明,中國酒業已經進入存量競爭和縮量競爭時代,未來會有更多在渠道、終端、消費場景方面的爭奪,爭奪消費者人心的戰鬥會持續。
白酒行業分析師蔡學飛也指出,白酒商標已成為眾多酒企競相爭奪的核心戰略資源。在當前消費市場的背景下,重塑一個具有廣泛影響力的白酒品牌,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挑戰。鑑於當前市場環境對品牌塑造所需投入的巨大成本,以及創新品牌所需耗費的漫長時間與不可估量的時間成本,這些都成為企業難以輕易承受之重。因此,部分品牌的既有影響力,對於尋求市場突破的酒企而言,無疑是一塊極具吸引力的價值高地。這正是白酒商標競爭尤為激烈的核心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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