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再發聲明“打假”
张志峰

(文/觀察者網 張志峯 編輯/周遠方)
從“315”前夜到雙十一收官,歷時8個月,頭部酒企五糧液堅持走電商平台“打假”之路。

11月13日,五糧液發佈《致五糧液消費者的告知書(二)》,稱該公司對消費者在線上平台購買的148瓶產品鑑定中,假冒產品佔比達12%。
五糧液表示,根據消費者提供的購買憑證,發現14瓶假冒產品部分來源於某大型電商平台的店鋪,佔假冒產品總數的77%,其餘4瓶來源於其他電商平台中的店鋪,以上售假店鋪均非五糧液公佈銷售渠道中的店鋪。
五糧液表示,通過此次免費鑑定活動,發現仍有不少不良商家利用電商平台售賣假冒公司產品,侵害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五糧液提醒消費者“通過五糧液官網公佈的銷售渠道購買”,在購買五糧液產品時請務必索要發票等憑證。
早在今年3月,央視“315晚會”前夜,五糧液官網就發佈聲明稱,公司接到多名消費者關於低價從某平台購買的五糧液產品真偽諮詢,經公司核實,該平台多家店鋪銷售的五糧液產品為假冒,上述行為嚴重損害了五糧液聲譽及消費者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隨着電商平台快速發展,電商渠道電商平台通過折扣、滿減等形式吸引消費者,導致線上產品價格低於線下經銷商早已成為行業普遍現象。
有人説,電商渠道不過是換了一個形式的新代理商,區別在於酒企如何協調其與原代理商之間的關係,如何做好利益分配問題。
今年10月,劍南春也公開發文直指電商平台所售補貼產品來源複雜,“疑似為回收拼湊銷售”,酒企和電商平台之間的矛盾愈發加劇。
劍南春的公告稱,公司收到多位消費者的反饋,稱對在電商平台補貼購買的52°水晶劍南春(500ML、558ML)存疑,擔心產品來源不明或涉嫌假冒偽劣,主動詢問店鋪產品來源渠道,店鋪向消費者提供了劍南春授權書,消費者向公司核實授權書的真實性,經公司核查,其所提供劍南春授權書均系偽造。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電商平台售賣假酒與線下經銷門店一樣,不可能完全杜絕,酒企如果真心出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目的,應當一方面對自身開瓶等防偽技術進行升級,一方面積極配合執法機構提供有説服力的證據,共同監督相應部門對涉事平台和店家進行處罰、對受害者予以賠償。
有不願具名的一級品酒師告訴觀察者網,目前市場上的茅台、五糧液等名酒除非通過官方線上平台訂購,否則即便從酒廠指定的區域經銷商手中取貨,也很難做到100%保真,且越是高端酒,造假科技越是五花八門,藉助各種高端儀器也未必檢測出來,常人更是無法分辨。因此,即便電商平台願意保護消費者權益,承諾假一賠十,嚴格約束、處罰違法商家,也很難相信電商平台能夠100%分辨出商家所售是否假酒,這些白酒究竟真假最終解釋權只能歸於酒企,這才是酒企的最大依仗。
要知道,即便強如茅台,在不考慮渠道授權問題的前提下,對酒體進行真假鑑定過程中也會“翻車”。

今年6月,茅台官方鑑定中心將某媒體記者自行拼湊的一整套假茅台酒“鑑定為真”的烏龍事件衝上熱搜,引發全行業關注。為此,茅台官微特意發文稱,針對“自制假茅台鑑定為真”事件舉辦產品鑑定技能提升專項培訓班,加快推進貴州茅台酒(甲辰龍年)防偽技術升級。
因此,在上述白酒從業人士看來,酒企想要最大限度地維護線下代理商及自身利益,最應該做的是講好產品背後的文化故事,提升其品牌價值,同時積極創新求變,順應時代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