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佈《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商務部回應
guancha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准,2024年11月15日,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密碼局發佈2024年第51號公告,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以下簡稱《清單》),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
公告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有關規定,現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見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3年第5號(《關於對磷酸三丁酯實施臨時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個公告(見附件2)廢止;商務部、國家密碼局、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63號(《關於發佈商用密碼進口許可清單、出口管制清單和相關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碼出口管制清單》及商用密碼出口許可程序相關內容不再適用。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海關總署 國家密碼局
2024年11月15日

商務部網站截圖
11月15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清單》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清單》的出台背景?
答:制定統一的《清單》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基本要求,也是完善出口管制體系重要改革舉措。《清單》將承接分散在即將廢止的核、生物、化學、導彈等多部不同位階的法律文件所附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物項,並充分借鑑國際成熟經驗做法,按照10大行業領域、5種物項類型的劃分方式進行系統整合,統一編配出口管制編碼,形成完整的清單體系,與《條例》同步實施。統一的《清單》將有利於引導各方全面準確執行中國的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法律政策,有利於提高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治理效能,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更好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暢通。
問:《清單》是否調整了管制範圍,中方未來有無增加清單物項的考慮?
答:中方此次制定《清單》是對現有已管制的所有兩用物項進行系統整合,建立完整的清單體系和制度,暫不涉及具體管制範圍的調整。中方始終秉持合理、審慎、適度的原則開展兩用物項列管工作,目前已實施管制的兩用物項數量僅700項左右,明顯少於主要國家和地區。未來,中方將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的需要,在廣泛調查評估基礎上,綜合考慮產業、技術、貿易、安全等因素,依法穩妥有序推進物項列管和調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