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市商協會相繼喊話:建議郎酒與夜郎古酒妥善處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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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郎酒與夜郎古酒業的商標糾紛仍在持續發酵,引發廣泛關注。
在此背景下,11月12日至14日,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貴州省仁懷市酒業協會和遵義市酒業協會先後發出倡議,建議涉訴雙方認同並珍視赤水河谷人文傳統,放下成見,尋求和解之道,共同促進赤水河白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11月12日,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發出《關於四川郎酒與貴州夜郎古酒相關糾紛案的倡議》,提出希望雙方以赤水河谷發展大局着想,摒除成見,以理性務實的態度溝通,鞏固赤水河產區和醬香白酒行業有關釀造工藝、地域歷史的共識,妥善處理知識產權及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紛爭與分歧,共同促進赤水河白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11月13日,貴州省仁懷市酒業協會發出《關於夜郎古酒涉訴有關問題的倡議》,倡議涉訴雙方認同並珍視赤水河谷人文傳統,摒除成見,以理性務實的態度溝通交流,妥善處理知識產權及所謂“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分歧。
11月14日,遵義市酒業協會在《關於夜郎古酒涉訴有關問題的倡議》,倡議涉訴雙方應認同並珍視赤水河谷人文傳統,消弭分歧,強化共識,通過友好協商等方式解決爭議問題,共同促進赤水河流域醬香白酒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川黔兩省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企業等,應加強溝通交流、強化監督管理,依法依規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進一步開放胸懷、廣交朋友、共謀發展。
此前,夜郎古酒業於11月8日收到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郎酒公司訴夜郎古酒業等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的一審判決。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夜郎古酒業一方被判侵犯郎酒公司“郎”商標專用權,需向郎酒一方賠償經濟損失1.96億元,並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不得帶“郎”字。
隨後,夜郎古酒業於11月11日發表聲明,就該一審判決情況進行了公開説明。基於雙方和平共存20餘年的事實,以及國家商標局此前對兩個商標未構成近似的認定,夜郎古酒業表示對郎酒主張難以認同,將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於上述判決,夜郎古酒則發佈聲明表示“深表震驚與遺憾”,並依法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郎酒方面則回應,雙方確實存在爭議,但郎酒尊重法院的裁決,同時表示雙方之間的溝通渠道保持暢通,對夜郎古公司的聲明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