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無人機拍攝部隊駐地及雷達站,廈門一男子因非法獲取國家秘密被判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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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個人愛好者中不斷掀起“飛行熱”“航拍熱”,隨之而來的問題也日益凸顯,無人飛行器干擾民航飛機正常飛行、闖入要害敏感區域、航拍泄露國家機密等事件不斷增多。近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李某操控無人機拍攝部隊雷達站部署及某部隊機關駐地整體部署,並製作成視頻在網絡平台發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無人機愛好者李某為了博取關注、獲取更多網絡流量,操控具備遠程高清攝像功能的無人機,非法拍攝某部隊雷達站部署及某部隊機關駐地整體部署,並製作成2個短視頻發佈在其個人社交平台。上述視頻瀏覽量共計4000餘次,被分享、收藏30餘次。
視頻發佈後,有網友在網絡平台評論區提醒李某,雷達站、部隊營區不能拍攝,李某看後不以為然,未刪除視頻。
經鑑定,李某非法拍攝的視頻包含一項“機密級”事項、一項“秘密級”事項。
2024年3月,李某經國家安全機關偵查人員電話通知後到案,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涉案無人機等作案工具被一併繳獲。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以刺探的方式非法獲取兩項國家秘密,其中一項為機密級、一項為秘密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綜合考慮被告人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從輕量刑情節,法院依法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無人機、遙控器等作案工具均予以沒收。
宣判後,被告人李某認罪服判,並表示真誠悔過。
隨着無人機的普及,不少愛好者會用無人機記錄祖國大好風光,但也有個別人員在“炫耀”“獵奇”等心理的驅使下,利用無人機違規巡飛,拍攝涉密設施、敏感地區並在互聯網傳播、分享,造成失泄密風險隱患,危害國家安全。
在放飛無人機時,一定要注意確認所在區域是否是禁飛區,禁止利用無人機違法拍攝軍事設施、軍工設施或者其他涉密場所;禁止非法獲取、泄露國家秘密,或者違法向境外提供數據信息。擅自飛行、拍攝併發布涉及部隊的照片、視頻,造成泄密的將會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作者 安海濤 洪維 杜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