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總理朔爾茨:反對歐盟碳排放罰款
周盛明
(文/周盛明 編輯/高莘)
據路透社報道稱,當地時間11月25日,德國總理奧拉夫·朔爾茨(Olaf Scholz)週一表示,歐盟不應對未達到碳排放限額的汽車公司實施罰款。

德國總理奧拉夫·朔爾茨(Olaf Scholz) 彭博社
“這些資金必須保留在公司內部,用於自身產業和企業的現代化改造,”他向路透社表示。
當天早些時候,德國經濟部長羅伯特·哈貝克(Robert Habeck)表示,如果汽車製造商能在2026年和2027年通過超額完成目標來彌補2025年的碳排放限額,他願意考慮暫時推遲明年應繳的罰款。
“關於碳排放限額,我的立場如下,我們堅持碳排放限額,但是在過渡時期採取務實態度,”哈貝克在柏林與意大利工業部長阿道夫·烏爾索(Adolfo Urso)會晤後表示。他補充稱,這種方式將為企業提供靈活性,同時激勵它們在氣候保護方面取得更大進展,而不必支付數十億歐元的罰款。
根據歐盟官方網站的描述,到2025年,車企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需比2021年降低15%,達到93.6g/km(WLTP標準下)。根據規定,自2035年起,歐盟轎車和廂式貨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標均為0g/km——相當於減少100%。

歐盟發佈的碳排放考核標準 歐盟官方網站
如果車企的平均碳排放量超出規定數值,它們將會面臨歐盟的罰款——超出的部分會收取95歐元/g的罰款,罰款金額還要乘以車企當年的銷量。
歐洲電動汽車銷量的整體下降使歐盟的碳排放目標更加難以實現。德國汽車製造商協會(VDA)負責人希爾德加德·穆勒(Hildegard Müller)表示,歐盟雄心勃勃的碳排放限額目標缺乏足夠的政策支持。
她指出,儘管汽車行業計劃到2028年在研發和工廠改造方面投資4100億歐元,但消費者對電動汽車的需求疲軟以及經濟挑戰正在阻礙這一進程。
“鑑於當前的經濟困境、消費者對電動出行需求不足以及不完善的補能基建,必須避免碳排放罰款給車企帶來的額外財務負擔,”穆勒向路透社表示。
德國環境部週一表示,仍堅持歐盟碳排放限額及交通領域的氣候目標,但鑑於汽車行業當前的挑戰,在罰款支付時間上採取靈活的解決方案是可行的。
“否則,這會破壞行業對規劃的穩定性需求,還會讓那些已經達標的製造商受到不公平的對待,”該部門一位發言人向路透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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