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短缺藥品不合理漲價,將被約談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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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國家醫保局發佈《短缺藥品價格的風險管理操作指引》,提出當企業變更短缺和易短缺藥品價格時,要做好價格信息披露。短缺和易短缺藥品異常漲價,且未能充分有效説明漲價必要性、合理性,醫保部門將約談企業、督促整改。
國家醫保局介紹,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醫保部門堅決落實短缺藥品直接掛網的採購政策。對於列入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短缺和易短缺清單的藥品,本着“有藥可用優先、保障治療優先”的原則,各省醫藥集中採購機構接受企業自主漲價、一路綠燈。
政策實施以來,國家短缺和易短缺清單內藥品供應形勢明顯改善,平均配送到位率從2019年以前約60%,提升至目前的90%。但也出現了一些企業製造短缺、以缺逼漲的新情況、新問題。近年來,國家醫保局對以短缺或其他類似名義異常漲價的藥品,約談藥品生產企業十多家。
此次操作指引發布後,短缺和易短缺藥品價格仍由企業自主定價,實行市場調節。當企業準備按新價格申請在各省醫藥集中採購平台掛網時,要對照操作指引,做好價格信息披露和價格風險自查自糾等準備工作。各地也不再完全信任、照單全收,而是對照操作指引,評估新價格的風險,分類提供掛網服務。
操作指引提出,如果短缺和易短缺藥品存在異常漲價現象,不公平價格擴散、侵害患者價格權益、造成醫保基金損失等風險較高,企業若未能充分有效説明漲價必要性、合理性,省級醫保部門要正式約談漲價企業,當面質詢漲價原因,督促企業整改。
(記者 柴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