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通報:一學生在外校與他人衝突被嚴重警告並取消相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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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清華大學學生處”消息,清華大學2日就近期學生違紀情況發佈通報:一名學生於2024年11月在外校與他人發生衝突,並在朋友圈發表不當言論,對學校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學校紀律處分管理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依規取消相關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的申請資格。
此前網傳信息顯示:北航某院一名大一女生在期中C語言開卷考試中作弊,在作弊簽字確認期間,清華男友與北航輔導員發生肢體衝突,導致輔導員受傷。
通報全文如下:
學校持續開展學生紀律教育工作,引導和幫助青年學生守紀律、講規矩。為發揮好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現就近期學生典型違紀情況予以通報:
**案例一:**一名學生因多次違規為校外人員報備入校牟利,於2023年10月被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但該生未能充分認識自己的錯誤,在“黑導”的誘導教唆及僥倖心理的作用下,處分期內再次開始違規報備牟利,2024年6月被發現。根據學校紀律處分管理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從重給予其留校察看處分,並依規取消相關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的申請資格。
**警示:**學校嚴禁為他人代為報備或轉借、轉租入校證件;嚴禁為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償報備進校活動;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違規帶人進校。學校將持續嚴查、嚴處違規報備行為,同學們要提高紀律意識,切勿因小失大。
**案例二:**一名學生於2024年9月私自攜帶電動車電池入樓,並在宿舍中廳進行充電,被學生社區工作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根據學校紀律處分管理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依規取消相關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的申請資格。
**警示:**學生公寓是人羣密集場所,安全是必須牢牢守住的底線。根據學校規定,學生公寓嚴禁攜帶電動車電池進入,禁止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以及存放電動車電池。
**案例三:**一名學生於2024年11月在外校與他人發生衝突,並在朋友圈發表不當言論,對學校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學校紀律處分管理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並依規取消相關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的申請資格。
**警示:**無論線上線下、校內校外,都應當嚴於律己、規範自身言行。學校始終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依據事實,對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