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億“郎”字保衞戰落下帷幕,郎酒與夜郎古酒達成和解?
朱道义
(文/朱道義 編輯/馬媛媛)近日,備受關注的郎酒與夜郎古酒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案,或迎來了戲劇性轉折。
有市場消息稱,12月6日,郎酒和夜郎古酒1.96億天價商標侵權賠償案在二審階段達成和解。四川省高院經過調解,撤銷一審判決,雙方撤回起訴和上訴;同時雙方的訴訟費也減半收取。這意味着,此場持續已久的知識產權爭端終於落下帷幕。
不僅如此,雙方除本案外,涉及的夜郎莊園系列案、夜郎醬系列案等糾紛,一併和解了。但昨日和今日,觀察者網分別向夜郎古酒和郎酒詢問了信息真實性,雙方皆答覆尚未最終確認。
回顧事件歷程,郎酒與夜郎古酒“的“恩怨”起源於雙方對企業名稱及商標使用的爭議。
作為四川省古藺縣二郎鎮的知名白酒品牌,郎酒“郎”字號及商標經過長期持續的使用、宣傳和推廣,享有極高知名度。夜郎古酒則源於貴州夜郎文化,其企業名稱和商標註冊歷程清晰,自1999年起即已作為企業字號核准登記,2005年更是成功申請註冊為商標。
然而,隨着市場拓展和競爭加劇,雙方之間的商標及企業名稱爭端逐漸升級。2024年2月,郎酒向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夜郎古酒業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而夜郎古酒則堅稱,其商標及企業名稱的使用合法合規,並未侵犯郎酒的任何權益。
11月7日,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夜郎古酒在白酒產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等標識,確實侵犯了郎酒公司的“郎”商標專用權;同時,夜郎古酒使用“夜郎古作為企業字號,也構成了不正當竟爭。因此,法院判決夜郎古酒及相關關聯公司停止生產、宣傳、銷售侵權白酒產品,並賠償郎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96億元;同時,要求夜郎古酒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了30日內變更企業名稱,且新名稱中不得包含“郎”字。
審判決結果出來後,夜郎古酒在11月11日發佈《嚴正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深表震驚與遺憾”,並堅決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而郎酒方面則表示尊重法院的裁決,並強調雙方之間的溝通渠道保持暢通。
隨即,11月12日、13日、14日,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貴州省仁懷市酒業協會和遵義市酒業協會先後發出倡議,呼籲雙方放下成見尋求和解之道。
在業界的廣泛呼籲下,郎酒與夜郎古酒終於在二審階段達成了和解。
對此,酒類分析師蔡學飛認為,“郎酒與夜郎古酒的糾紛此前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無論是處於維護品牌形象,還是釀酒行業形象,兩家企業和解都是最好的結果。通過此次事件,兩家企業也算增加了溝通和互信,排除了一些誤會。”
對於後續影響,他進一步指出,這次事件也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兩家企業品牌的知名度,同時對於整個白酒行業也有着積極的教育意義,就是對於品牌的使用一定要更加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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