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抱養37年拒認親女子回憶上大學:每月300元生活費是養姐夫扛鋼筋掙的
guancha
近日,一女子被抱養37年,拒絕和突然現身的親生父母認親一事受到網友關注。
事件當事人李女士發視頻稱,她被抱養37年後,親生父母找來,並留下10萬現金。在正式見面的飯桌前,她向親生父母説出了在心裏積壓已久的話,並向生母磕3個頭,以謝懷胎10月之恩。
據介紹,她1987年被養父母抱養。9歲時養母去世,後來養父、養兄相繼離世,姐姐、姐夫供她讀完大學。近日,同在一個城市的親生父母輾轉打聽到她的下落,便假裝買羊肉的客户,找到家裏留下10萬現金。為了還錢,她與親生父母見了一面,並表達了對當年給他人抱養一事的憤怒。
12日,李女士發佈和姐姐的通話錄音。其姐姐稱:”認與不認,我都贊同你的意見,咱倆就是相依為命。“隨後她表示,不會和生父母認親。
評論區有網友評論稱:“假如你現在一屁股債,她們會來認嗎。”對此,該女子回覆稱:“我現在確實一屁股債,他們知道,他們還拿10萬來給我,不能否認他們的好意,但是我不領情。”

李女士在接受@大象新聞 採訪時,説起一路走來的艱辛:大學階段全靠養父母這邊的姐姐支持,靠着姐夫在工地上扛鋼筋,每月為她擠出來三百塊錢的生活費。因自己的身世自小就敏感又懂事的李女士,深知姐姐、姐夫的不易,有困難都是自己想方設法去克服,可總還是會有意外的時候,在一次又“青黃不接”時,餓了整整一天,她走來走去糾結了好久好久。
“我最終還是打通了電話,説:‘嗯…姐,我沒錢了。’”李女士告訴記者,“我不能再説第二句話,我再説一句話我就得哭”。
據當事人透露,她的命運其實在還未出生之前就已經被決定。其親生父母在懷着李女士時就與養父母達成了協議,如果出生的是女孩,就將孩子送給養父母夫妻。這一“指腹為約”的決定,在李女士出生三天後變成了現實,並最終改變了她的人生軌跡。
(綜合自九派新聞、大象新聞等)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