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個税申報連起徵點都不夠,五百萬粉絲網紅“廈門小程”偷税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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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税務總局廈門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一起網絡主播虛假申報偷税案件。涉案人員程虎(網名:廈門小程)通過虛假申報網絡直播帶貨取得的佣金收入及成立個體工商户線上銷售商品取得的經營收入,少繳個人所得税及增值税等税費。針對該違法行為,廈門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作出追繳税費款、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9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
目前,涉案税費款、滯納金、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收入多元 問題初步顯現
2023年6月,廈門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根據相關部門移交的疑點線索,通過大數據分析,發現廈門市某平台帶貨主播程虎2020年至2022年個人所得税申報的收入,均未達到5000元的起徵點。這與程虎作為擁有500萬粉絲且長期進行直播帶貨的視頻達人身份不符,存在少報收入、偷逃税款嫌疑。
為準確掌握其真實收入情況,檢查組對程虎在某平台的直播帶貨情況進行取證,發現程虎直播銷售的商品不僅來自平台商家,還有一部分來自其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不僅有帶貨佣金收入,還有商品銷售收入,涉及線上銷售及線下發貨等多個環節,多種經營模式。
為確定上述業務的具體經營模式,從而界定收入性質,檢查人員按照法定程序向平台商家及供貨企業調取物流發貨數據,詢問程虎及業務相關人員關於其直播帶貨及個體工商户的經營細節,並取得經營資料。
綜合多方數據並分析研判,檢查人員最後還原了程虎直播帶貨的經營模式。程虎一方面通過線上對接平台商家,在直播間為其銷售商品,商品發貨及退換貨均由平台商家對接,該模式下程虎取得的是銷售佣金收入;另一方面則是通過其成立的個體工商户線下對接廠商供貨並在直播間進行銷售,消費者在線上下單後由廠商直接發貨,退貨及售後則由程虎的個體工商户處理,該模式下程虎取得的是商品銷售收入。
賬目混亂 企圖逃避繳税
檢查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由於自身法律意識淡薄、依法納税意識不強,程虎並未按法律要求設置賬簿,僅用筆記本簡要記錄收支明細,且字跡模糊,幾乎無法從中確認其真實財務情況。同時,程虎在通過其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對接廠商採購商品時未主動向供貨商索取發票,採購費用基本採取微信、支付寶轉賬的方式,銷售時也很少有消費者索取發票,購銷兩個環節基本形成無票的體外循環模式。
為進一步理清其真實收入,檢查人員從直播平台入手,依法向平台方調取其賬號後台的直播銷售流水、銷售明細、結算記錄等數據,結合提現賬户資金流水、微信支付寶賬單進行業務流、資金流數據交互比對,最後確認程虎2020年至2022年取得帶貨佣金收入352.89萬元,個體工商户商品銷售收入749.85萬元。
綜合以上情況,檢查組認定,程虎直播帶貨取得的佣金收入屬於個人從事商品代銷等勞務取得的所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關於勞務報酬所得的規定;程虎經營的個體工商户取得的商品銷售收入屬於個體工商户從事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六條關於經營所得的規定。據此,檢查組確認了程虎存在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税、增值税款121.13萬元的違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