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被撤職的縣委書記已被判刑
guancha
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江蘇高院”消息,12月18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婁海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婁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婁海利用擔任邳州市委常委、邳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豐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公司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居間介紹項目、違章建築處罰、變更查封保全的財產、提高安置房回購價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錢款共計人民幣1429萬餘元,其中1029萬餘元未實際取得。2016年底至2018年,婁海在擔任邳州市委常委、邳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豐縣縣長兼豐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共計1.47億餘元。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婁海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鑑於婁海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部分受賄犯罪未遂,認罪認罰,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婁海資料圖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
據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 介紹,婁海出生於1976年2月,江蘇邳州人,早年在家鄉工作,2016年任邳州市委副書記。
2017年,婁海任豐縣縣委副書記、縣長,2019年9月接任縣委書記。
2022年1月27日,一則江蘇“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的視頻在網絡流傳。新華社在豐縣開展調查時,婁海表示之前不知曉“八孩女子”事件,“作為地方主官我感到很愧疚。這種愧疚將伴隨我的下半生”。
2月23日,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發佈關於“豐縣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其中稱,婁海違反工作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維護羣眾正當權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計劃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職失責,未認真組織核查事實,批准發佈信息不實的情況通報,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