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請辭民眾黨主席”,民眾黨回應:尚未收到文件
guancha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聲請解除禁止通信,將自己擬具的民眾黨主席辭職聲明交給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認為這不影響檢方偵查作為,於20日裁準。
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等,已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案件預計將於下週偵查終結。
柯文哲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准許解除其辭台灣民眾黨黨主席之聲明之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北院收案後,發函徵詢台北地檢署意見後,今天裁定“被告柯文哲如附件所示之聲明,得交付台灣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
台北地院稱,柯文哲所擬具的民眾黨黨主席辭職聲明,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屬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台北地院表示,依據台灣民眾黨網頁下載之“台灣民眾黨黨章”第3章第2節第16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的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所以柯文哲聲請准許解除其“辭台灣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禁止通信”確可發生辭職的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因此,台北地院認為,柯文哲的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道,民眾黨發佈聲明回應稱,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該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該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