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億萬富翁被害案”兇手馬壽聰,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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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封面新聞記者從“雲南億萬富翁被害案”被害人王華聰的妻子馬傑芳處獲悉,12月26日她接到了法院的電話通知,得知該案兇手馬壽聰已被執行死刑。“對死者是一種安慰。”馬傑芳説。
2018年8月7日,雲南硯山縣平遠鎮,礦企老闆王華聰在家門口被兇手馬壽聰駕車撞傷後持刀殺害。該案在經歷一審、發回重審、重審一審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12月作出重審二審裁定:維持對馬壽聰的死刑判決。
雲南一礦企老闆被殺害
兇手被判死刑
王華聰生前系硯山縣安瑞礦產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安瑞公司”)大股東,並掌握公司實際經營權。
判決書顯示,馬壽聰供述,他以50萬元向其兄馬壽興購買了馬壽興在安瑞公司的部分股份,這50萬在馬壽興名下。馬壽聰入股後未獲利,多次讓其兄找王華聰要分紅或退回股金。2018年7月,他在江西打工期間再次讓馬壽興向王華聰要錢未果,便產生要殺害王華聰的念頭。馬壽聰於2018年7月28日回到家中,並於同年8月7日作案。後文山州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馬壽聰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2020年9月,該案在文山州中院一審開庭。法院於同年11月判決馬壽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馬壽聰上訴後,雲南高院認定原判認定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文山州中院重審一審再次判決馬壽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馬壽聰上訴後,雲南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雲南高院的裁定書顯示,經審理查明,原判認定上訴人馬壽聰多次通過其兄馬壽興向被害人王華聰催要自己向馬壽興購買的安瑞公司中在馬壽興名下的股金和分紅未果,遂懷恨在心,於2018年8月7日上午開車尾隨被害人王華聰至其家門口,駕車撞擊王華聰所駕車輛致王華聰左腳受傷,隨即持刀朝王華聰身上、頭部刺殺數刀,致王華聰傷重不治死亡的事實清楚。
法院認為,馬壽聰雖在作案後自首,但其預謀殺人、在公共場合當眾行兇,作案手段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人身危害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雲南高院裁定駁回馬壽聰上訴,維持原判。

雲南高院裁定書 (受訪者供圖)
被害人家屬:
對死者是一種安慰
死者妻子馬女士表示,兇手被執行死刑,對死者是一種安慰。
她也表示,仍認為此案存在疑點,後續將繼續追查相關線索。此前,馬女士曾多次表示,她希望查清該案是否存在僱兇殺人或他人指使作案的情況。
據文山州中院重審一審判決書記載,多名證人提到,馬壽聰之兄馬壽興此前和王華聰發生矛盾,馬壽興受傷。通話記錄顯示,案發當天馬壽聰的電話與其兄馬壽興的電話有多次通話。但馬壽聰供述時否認受人指使或僱傭。馬壽興在證言中也稱,他不知道馬壽聰要去找王華聰,沒有叫馬壽聰去殺死王華聰。文山州中院認為,關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委託代理人提出本案有同夥參與作案的重大嫌疑的意見,證據不足,不予採納。
馬女士表示,等收到民事賠償後,她將把錢全部捐掉。
(封面新聞記者 張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