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閩台胞 一批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值得關注 涉及四方面17條
10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福建省台辦負責人在會上發佈了福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第三批政策措施,共有四個方面17條:
(一)推進對台金融合作方面(6條)
1.實施在閩台資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福建省內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借用外債,可直接在銀行辦理相關外匯登記手續,無需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
2.便利在閩台胞徵信查詢。布放113台信用報告自助查詢一體機,支持使用台灣居民居住證、台胞證查詢詳版信用報告,實現“就近查、自助查、即時查”。
3.服務枱胞享受便利移動支付。興業銀行等銀行,依託中國銀聯,為來閩台胞提供“福旅通卡”,方便場景掃碼支付。
4.設立一批重點服務枱胞台企銀行保險機構。設立60家重點機構,配備服務專員和專區,台胞台企可現場辦理結售匯等全品類金融業務。
5.提供開立證券賬户便利服務。在興業證券、華福證券設置30個台胞專櫃,同步在公司官網等設置台胞專欄,開展線上線下服務。
6.做好台資企業上市培育服務。依託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面向台資企業開展融資路演、股權激勵等37項資本市場專項對接,為擬上新三板的台資企業提供公益專屬一對一上門服務。
(二)支持台灣同胞來閩發展方面(3條)
1.優化台胞在閩職稱服務。在福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院等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參加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審、認定或直接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時,其在台灣地區參加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視同對應等級的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視同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2.支持在閩台胞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在台灣地區尚未取得行醫資質,其學歷經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在福建省符合條件的醫院工作實踐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可以在福建報名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
3.鼓勵台灣護理人員就業。漳州市5年內面向台灣護理人員每年提供240個崗位。入職的台灣護理人員,可根據在台灣地區獲得學歷情況享受3000—4000元的入職獎補;可根據在台灣地區養老服務機構工作年限、技能等級享受每年1000—10000元的在職獎補。
(三)擴大對台司法服務方面(4條)
1.設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着力搭建台灣公證文書驗核比對、台灣地區法律查明等專業平台,為台胞台企提供一站式、全鏈條的涉台法律服務。
2.設立司法服務新平台。福建法院設立8個雲端調處一站式服務中心,提供涉台糾紛調處線上服務。平潭綜合實驗區檢察院成立自貿(涉台)檢察室,專司涉台檢察服務職能。
3.支持台灣地區仲裁機構在廈門設立業務機構。對來廈設立業務機構的,根據年營業收入或從業人員規模,給予場所租金或購置補助;實際運營滿一年的,最高可給予一次性專項獎勵200萬元。
4.開展“檢察護企·送法進台企”活動。與50家台企“結對”,送法上門,提供法律諮詢。
(四)進一步便利台胞在閩生活旅遊方面(4條)
1.推出數字“第一家園”服務平台。該平台有“我來看”“我來查”“我來辦”板塊,設有15個服務欄目。設置電腦端和手機端兩個登錄渠道,併入駐“閩政通”台胞專區,使用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即可註冊登錄。
2.推廣台胞在閩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線上申領。台胞通過“福建交警微發佈”微信公眾號“台胞臨駕申領”專區,只需一次性上傳台胞身份證件和台灣駕駛證,即可領取臨時駕駛許可。
3.提供台灣居民居住證“上門辦”服務。行動不便的台胞可通過電話預約、委託申請等方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預約上門辦理。
4.歡迎台灣同胞來福建旅遊。鼓勵暢遊媽祖故里,台胞到湄洲島旅遊可以20元購買輪渡往返船票,免費遊覽湄洲島上景點。台胞憑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赴莆田市內九鯉湖等4個景區旅遊享受免收首道門票。設立台胞遊大武夷引客獎,對旅遊市場主體組織台胞遊客到南平旅遊,分別對年度引入遊客人數前三名給予一次性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總枱記者 萬存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