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30條制度創新成果複製推廣
商務部今天舉行新聞專題發佈會,介紹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複製推廣工作的相關情況。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5個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試點。
經過一年多的先行先試,試點措施已全面落地,試點地區開展了一批首創性、引領性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此次複製推廣的試點措施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人員入境、數字貿易、營商環境、風險防控等6個方面。
17條措施複製推廣至全部自貿試驗區,包括開展重點行業再製造產品進口試點等。13條措施複製推廣至全國,包括不因原產地證書存在微小差錯而拒絕給予優惠關税待遇等。
商務部自貿區港司副司長馬成芳表示,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地方積極推進複製推廣措施落地見效,儘快釋放改革開放紅利,形成更多經驗做法,為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貢獻“自貿方案”。
(總枱央視記者 張歆 林杉)